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筹建金坛区朱林镇农业保险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2021-03-19 11:27:00 - 银保监会

原标题:中国银保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筹建金坛区朱林镇农业保险营销服务部的批复来源:江苏

常银保监复〔2021〕28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区朱林镇农业保险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财险苏发〔2020〕54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区朱林镇农业保险营销服务部。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1号)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常州银保监分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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