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4-03-19 02:32:23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78证券简称:三星新材公告编号:临2024-010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前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期限即将届满,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系为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顺利、有序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会议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备案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三星新材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578证券简称:三星新材公告编号:临2024-01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3日

至2024年4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敏、杨阿永、金玺泰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见附件1)。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

(三)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四)联系电话:0572-8370557

(五)传真:0572-8469588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78证券简称:三星新材公告编号:临2024-008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非独立董事仝小飞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其授权委托非独立董事张以涛先生代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仝小飞先生授权委托公司副董事长杨敏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三星新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敏先生、金璐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4月3日下午14点30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1)。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578证券简称:三星新材公告编号:临2024-009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发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三星新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9日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