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司机接单仍被扣费 嘀嗒出行被指侵权

2024-03-19 14:59:35 - 未来网

未来网北京3月19日电(记者王军伟苏建军)网约车的诞生方便了消费者出行的同时,也给不少私家车主带来一定收益,可谓一举多得。近年来,网约车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但是,相对常规出租车的有序、规范,伴随网约车而来的却是:高速费不透明、车主反映抽成比例过高、无故扣费等乱象不断被曝光。(曝料邮箱:Rcaijing@163.com新闻热线:010-56793767)

嘀嗒出行擅自为用户开通周卡?

“在无司机接单情况下,我取消了订单。但嘀嗒出行却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支付宝擅自对我的账户进行了扣款。”近期,河南安阳用户宋明义(化名)向未来网记者反映,在北京畅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畅行信息公司)旗下网约车平台“嘀嗒出行App”上打车,经查询1年内嘀嗒出行平台已三次对其无故扣款,这让宋明义感到颇为震惊。在向嘀嗒出行平台咨询后,工作人员向其介绍,由于其下单时开通了“周卡”。

无司机接单仍被扣费 嘀嗒出行被指侵权

2月27日24时许,由于时间较晚,宋明义选择了在嘀嗒出行App下单打车,在其多次尝试后仍无司机接单,无奈他选择了其他交通工具回家。但是,令他感到诧异的是,在其取消订单后不久,支付宝平台弹出了扣费提醒,“嘀嗒出行顺风车费扣除3.9元”。

“无司机接单为何还出现了扣费的情况?”这让宋明义感到疑惑不解,也引起了他的重视。于是,他再次登录嘀嗒出行App查询,并未发现有扣费记录,页面显示“2月没有任何费用支出”。

自动开通业务、自动扣费,谁动了我的钱包?

为了解真实扣费情况,宋明义联系嘀嗒出行App平台客服,工作人员表示,查询到2月27日用户在线下单时开通“市内专享周卡”,因此扣除了其相关费用。“当天打车时,我并未开通任何其他服务,亦未收到任何开通服务提醒,这个‘周卡’服务是谁为我开通的?”

宋明义向记者表示,他平时都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几乎不打车,除非遇到特殊情况,根本没有必要去开通会员服务,“我想问谁授权了嘀嗒出行App开通‘周卡’、自动扣费,谁动了我的钱包?”

随后,宋明义通过支付宝平台查看了“嘀嗒出行”的交易记录,发现半年内已有3次被无故扣费的情况,金额分别为,2月27日扣费3.9元、2023年9月8日2.9元、2023年8月25日6.9元,因支付宝平台仅展示近1年的消费记录,故目前仅能查询到以上三笔交易记录。“但是我在嘀嗒出行上却未查询到交易记录。这三笔订单我并未收到有消费提示的选项,因此不认同以上订单。”宋明义表示。

“虽然金额不多,但是这明显属于侵权行为。嘀嗒出行官网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4年成立以来共帮助约10亿人次顺路同行’,这么多使用嘀嗒出行的用户,有多少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款,这背后或许是个惊人的数字。”宋明义向记者表示。

浏览社交平台后记者发现,某第三方平台嘀嗒出行相关投诉超16000条,用户反映问题包括:拼车成功后有司机因故拒载、违规多拼、因多拼导致乘客行程被耽误等问题,与宋明义上述遭遇相类似的无故扣费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无司机接单仍被扣费 嘀嗒出行被指侵权

带着用户疑问以及相关问题,未来网记者电话联系了北京畅行信息公司以及嘀嗒出行平台相关工作人员并发送了采访函,截至发稿前未收到相关回复。

 律师:擅自为用户开通业务涉嫌消费欺诈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比如消费者在出行平台打车时,或购买(周卡)相应服务时,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提示相关的权利义务。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付先科律师向未来记者介绍,“若出行平台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用户开通业务属于侵权行为。那么此时,出行平台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用户对订单提出异议,平台需就相关问题做出合理解释。”

付先科律师指出,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应赔偿五百元。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协商和解、向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投诉、向行政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知情权被侵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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