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印发《晋创谷科技企业(团队)入驻遴选及免申即享政策实施细则》

2024-03-19 17:04:20 - 山西发布

转自:山西发布

山西印发《晋创谷科技企业(团队)入驻遴选及免申即享政策实施细则》

近日,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省级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晋创谷科技企业(团队)入驻遴选及免申即享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科技型初创企业(团队)入驻遴选、入驻企业创新启动资金支持、入驻企业地方经济贡献奖励3方面的政策。

《细则》指出,鼓励省内外高校院所在晋创谷园区设立联络点,入驻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集中办公。

对属于已设立高校院所联络点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团队,由联络点负责与晋创谷园区运营公司对接。

对于未设立联络点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团队,统一由属地晋创谷园区运营公司负责对接,组织开展调研参观、政策解读、洽谈交流等事项。

《细则》明确,晋创谷入驻企业创新启动资金的支持对象为:

经遴选入驻晋创谷并依法完成设立,实缴注册资本金(现金)到位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和新迁入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新迁入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应为注册成立3年以内的规模以下的企业,符合晋创谷区产业发展方向,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突出,产业链协作紧密的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对于地区经济社会亟需的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的项目可以适当放宽。

支持标准为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0万元的创新启动资金,用于项目成果转化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创新启动资金支持采用“免申即享”模式,由园区运营公司代办,每年在5月或10月一次性集中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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