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电力时任董事长刘文彦、刘会成收深交所监管函,因涉多项违规

2024-03-19 17:51:00 - 乐居财经

晋能电力时任董事长刘文彦、刘会成收深交所监管函,因涉多项违规

3月18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控电力”)的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经查明,晋能电力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公司治理方面

1.部分董事会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且披露不准确。2021年4月21日,晋能电力召开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史晓文未回避表决,且公司未在相关公告中将史晓文披露为关联董事,信息披露不准确。

2.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关于内幕信息范围、主要责任人、档案保存年限、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进行自查及责任追究机制相关内容不规范,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事项未经知情人确认、未登记董事及经理层人员变动情况、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进行过自查,反映出公司未严格执行证监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关联担保方面

2021年5月至2023年3月,晋能电力部分担保事项审议程序滞后,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实施担保。

三、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方面

1.未及时对新增和超出预计额度的部分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2021年、2022年与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等部分关联方发生新增采购或销售燃料、接受运输服务、销售电力业务,接受或提供劳务、采购设备材料、接受运输服务超出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直至次年4月才补充审议和披露。

2.2021年12月,晋能电力向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借入资金3.5亿元,至2022年3月偿还,该笔资金拆借业务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3.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对部分担保事项的担保对象或担保日期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深交所指出,晋能电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而刘文彦、刘会成作为晋能电力时任董事长,史晓文作为时任总经理,赵文阳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师李军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对上述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资料显示,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7694.2219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师李军,经营范围含电力商品、热力商品生产和销售;燃料、材料、电力高新技术、电力物资的开发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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