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山东梅公平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2-04-18 17:25:2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4月15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山东梅公平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药品销售的风险控制措施。
山东梅公平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法定
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生产
范围
有效
期至
备注
山东梅公平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鲁BA5318135
梅森
济南市天桥区洛南五街54号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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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