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电动自行车5月1日起登记上牌!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4月19日上午,市公安交警支队召开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媒体通气会,车管所所长高扬就电动自行车主密切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和登记上牌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现场回答了记者们的有关提问。
媒体通气会上,高扬所长详细解读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和主要特征及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时间、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和牌照样式以及上牌后的管理等。并介绍,沧州市计划在2022年5月1日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在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开展初期,为满足群众业务办理需求,电动自行车登记点选点工作以“就近办理、方便群众”为原则,将会根据地理位置、工作环境、群众需求等因素,在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以及警邮、警保、警银合作服务点中设置电动自行车代办登记服务网点,也会委托部分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点、公安派出所等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沧州市共设立电动自行车固定登记服务网点172个,流动登记服务队20个,为广大群众提供登记上牌服务,同时开通了网上邮寄功能,群众可以选择在线办理邮寄到家,减少等待现场环节,登记点还将配置足够的场地和软硬件设置、工作人员。随着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市还会继续增加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网点。
问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范哪种车辆的管理?
答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条例》仅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进行机动车管理,不在《条例》的规范范围内,不能够登记上牌
问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
沧州市计划在2022年5月1日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自启动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为集中登记上牌时限。自2022年11月1日起,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进行常态化管理。
问
哪些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
答
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三)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电动自行车不符的;(四)属于拼装、非法改装的;(五)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缺失或者无法辨认的;(六)属于被盗抢的;(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问
办理登记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
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对于个人车主身份证不在号牌登记地的,无需提供居住证;(二)电动自行车购车凭证或者其他来历合法合规证明;(三)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问
没有发票或收据了,还可以上牌吗?
答
考虑到有些在用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因时间久远,发票丢失或从未开具过发票、收据等情况,对在用电动自行车具体办理登记时,可采取个人承诺等方式解决这一问题,也就是签注《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
问
没有合格证可以上牌吗?
答
集中上牌期间,可凭所有人签注的《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容缺办理。但集中上牌期后,遗失或毁损的应向销售商补领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不得缺失。
问
电动自行车上什么样式牌照?行车证是什么样式?
答
号牌种类分为正式号牌、临时号牌和营运号牌。
条例施行之前已经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放正式号牌(绿色号牌)。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白色号牌),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为快递外卖、互联网经营单位营运的电动自行车发放营运的黄色号牌(营运的必须是新标车),比如共享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没有纸质行驶证,登记上牌后,生成电子行驶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无需打印随车携带。
问
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网点都有哪些?
答
在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开展初期,为满足群众业务办理需求,沧州市共设立电动自行车固定登记服务网点172个,流动登记服务队20个,为广大群众提供登记上牌服务,同时开通了网上邮寄功能,群众可以选择在线办理邮寄到家,减少等待现场环节。
随着登记上牌工作的深入开展,将会根据地理位置、工作环境、群众需求等因素,在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以及警邮、警保、警银合作服务点中设置电动自行车代办登记服务网点,也会委托部分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点、公安派出所等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尽可能的拓展登记服务网点辐射范围,全力保障广大群众就近登记上牌的需求。
问
登记上牌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
答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免费。所有服务网点也不得强制提供其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号牌工本费、拆装费等费用。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自行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交警微发布”进入登记系统,线上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按要求自行采集相关信息上传,进行预登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自行选择办理时间和登记服务网点,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登记受理人员现场核验电动自行车及相关证明凭证,对与系统留存照片一致,且无其他不予办理情形的,通过登记系统进行确认,顺序确定号牌号码,当场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第二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通过第一种方式线上进行预登记的,选择邮寄号牌办理登记,邮政服务网点业务受理人员将对应号牌进行打包寄递。邮政投递人员到达投递地址后现场核验电动自行车及证明凭证,对与系统留存照片一致,且无其他不予办理情形的,根据寄达信息将号牌投交给用户并完成安装服务。
第三种方式: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直接到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现场提交材料,交验车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核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受理、采集信息,顺序发放号牌,完成登记。
问
电动自行车需要购买强制保险吗?
答
答:《条例》规定,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但不强制必须为电动自行车购买保险。
问
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年龄有什么规定?需要考驾照吗?
答
答: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没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需要考取驾照。
问
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和主要特征如何辨别?
答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主要特征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现行主要技术性能要求如下: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为满足群众业务办理需求,沧州市首批共设立电动自行车固定登记服务网点172个,流动登记服务队20个,为广大群众提供登记上牌服务,请大家尽量选择就近办理,同时开通了网上邮寄功能,群众可以选择在线办理邮寄到家,减少等待现场环节。随着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市还会继续增加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