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市场导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 抵制“特供酒”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04-19 17:11:58 - 山西市场导报

4月18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抵制“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创清朗的市场环境。

山西作为白酒的产消大省,市面上常会出现打着酒企大集团旗号,包装类似名品的“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普通消费者不了解内情,总觉得“特供”“专供”“内供”等广告词象征权威,有一种高身份的错误认同感,而且这类“稀缺酒”很容易成为造假分子的首选仿冒对象,消费者在购买时经常上当受骗。

2012年,国家工商总局等10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行动。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再次下发了《工商总局关于展开清理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所以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特供”“专供”,拿“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的噱头打广告,都是违法的。酒水生产、经营者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不拿“专供”“特供”打广告去欺骗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此,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酒水时要选择正规企业生产的主系列产品,尤其要注意查看标注的生产厂家和地址,正规酒厂的主流产品通常线上线下都能找到,价格往往会有差异,但未必线上比线下便宜。地方酒企的某些产品可能并未在线上销售,但是消费者也要认准是不是酒厂的正系产品,这类产品价格透明度相对较高,消费者不易缴纳无谓的“智商税”。如果发现生产、经销“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类似产品时,消费者一定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编辑:陈畅 实习生:高皓月

校对:牛莉君 杨丽坤

审核:赵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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