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内部举报高额奖励怎么看?之二:环境吹哨人探索不妨自此始

2022-05-19 20:17:09 - 媒体滚动

近日,为充分发挥污染者“内部式”监督,让内部举报人成为环境治理体系的参与者,某地发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内部举报人奖励与保护办法》,办法特别强调“内部举报最高可获奖励50万元”。对此,有人喝彩,认为奖励金额巨大,显示了地方治理决心。也有人很反感,认为这样有悖企业员工道德伦理。对于这一办法,大家如何看?如何完善相关制度,防范可能带来的问题?小编为您整理各方观点。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第十六条明确提出: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

近日,某地发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内部举报人奖励与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探索污染者“内部式”监督,是吹哨人制度在环境领域的地方尝试。笔者认为,在生态文明建设日益深化的背景下,其先行先试的做法应给予肯定和支持。

虽然有人认为举报得不偿失,“告密”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带来道德危机;甚至在重赏之下,公报私仇等恶意诬告陷害容易被滥用,增加执法司法部门甄别有价值信息的成本。当然,部分反对声音不无道理,举报人若能在企业内部解决污染问题更加值得肯定。如穷尽办法后而采取“吹哨”举措,也是对社会公众负责和业内诚信回归的呼唤。

为了让《办法》更好地发挥作用,笔者建议在执行中应注意以下4点:

一是营造内部举报人正面形象的社会氛围。新制度运行之初,难免会引发误解。为避免“内部人”“告密者”等可能传递的负面印象,宣传报道时须使用“内部举报人”“吹哨人”等名词,传递出他们为社会公义挺身而出的正面形象,促使举报人放下“告密”的心理包袱。

二是严格落实重奖承诺。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虽说内部举报人未必只贪图“最高可获奖励50万元”的重赏,但奖励无疑加速了“勇夫”出现的进程。

三是切实做到严格保护。“严格保护”是吹哨人制度成功的关键。既然鼓励实名举报,就必须尽一切可能规避“吹哨人”事中事后身份信息泄露的可能;既然希望“吹哨人”协助调查,就要在调查中千方百计地保证其人身安全,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四是反馈要及时迅速。如若不能做到及时查收、迅速核实、合法合规处理,“吹哨人”制度就形同虚设。政府多一刻迟延,举报人就可能少一分信心,污染企业就有更多掩饰违法行为、逃脱查处的准备。

制度的出台与完善,从来都是多方合理诉求博弈的结果。环境领域吹哨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也绝非一日之功,不妨就从这《办法》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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