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广州一家便利店被处罚
2023-05-19 16:13:29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广州市荔湾区烟草专卖局对广州元斌便利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荔烟处〔2023〕第63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元斌便利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UW7CHXX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张元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穗荔烟处〔2023〕第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违法事实
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处以违法销售总额1329元的20%罚款,即罚款人民币265.80元,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中华(硬)14小盒、利群(硬新版)9小盒、双喜(硬经典)8小盒、双喜(硬金五叶神)9小盒、牡丹(软)8小盒、双喜(硬经典1906)4小盒、双喜(硬)4小盒、南京(硬炫赫门)8小盒公开销毁。
罚款金额(万元)
0.02658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7
处罚机关
广州市荔湾区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