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出台《石家庄市行政复议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转自:石家庄发布
市司法局出台《石家庄市行政复议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创新“五优化”工作机制制定28项助企发展措施
近日,市司法局出台《石家庄市行政复议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作用,创新“五优化”工作机制,制定28项行政复议助力企业发展措施,加大行政复议助企纾困力度,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石家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化受理方式,畅通复议渠道,全力提供便民服务。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和行政复议联系点、咨询点,对主要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其他材料不齐全的案件实行“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事后补正”,提高涉企复议案件受理时效;建立起覆盖全市县乡两级的行政复议便民服务网络,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助推涉企纠纷化解进入“快车道”。
优化审理模式,查清事实证据,全力纠错止损。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压缩办案期限,快速化解政商矛盾,降低对营商环境的影响;坚持开门审理,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召开涉企案件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对于疑难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巧借“外脑”形成合力,确保办案质量。
优化调解和解,析清案件原委,全力化解争议。在行政复议案件中优先适用调解和解制度,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做足调处功课,着眼于矛盾根源,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争取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始发阶段,减少企业诉累,达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优化释法说理,分清是非曲直,全力维护公正。建立“一案三推动”工作机制和“复议后答疑”工作制度。由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帮助当事人正确、全面理解行政复议决定。
优化复议监督,维护政府公信,全力保障履行。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以涉企案件为切入点,对处罚裁量基准适用不当或不合理案件进行通报,达到“通报一事,规范一片”的效果;对复议纠错案件所涉企业开展回访调研,重点考察企业在不当行政行为被纠错后恢复经营情况、不当行政行为对企业的影响是否消除等情况,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