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维权小课堂|因“老鼠仓”侵权遭受损失可以发起索赔吗?

2023-06-19 11:29:09 - 市场资讯

老鼠仓是证券市场的俗语,对应《证券法》第五十四条,该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那么因老鼠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可以发起索赔吗?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提示,根据《证券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但虽然法律有所规定,至今尚未有任何的老鼠仓民事索赔案例出现。这一方面是法律的宣传不到位,投资者可能不知道有这个索赔的权利,另外一方面可能因为缺少具体的司法解释,投资者或代理律师在发起索赔过程中无具体法律规定可依。我们期待最高法院能够考虑出台老鼠仓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许峰律师也提示投资者,如果自己购买的股票跟老鼠仓交易是“同时段、反方向”并且存在损失的,我们建议您与许峰律师团队取得联系,许峰律师团队愿意在老鼠仓索赔领域做一些突破和尝试。

股民维权小课堂|因“老鼠仓”侵权遭受损失可以发起索赔吗?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