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外机引纠纷 法官上门解矛盾

2024-06-19 10:00:27 - 媒体滚动

转自:河北法制报

空调外机引纠纷 法官上门解矛盾

□ 文/图 河北法治报记者

王絮冬

“今天咱要去万华小区,这两家人因为空调外机位置问题产生了很大的矛盾,甚至要大打出手……”6月14日,高温持续,记者随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莹与合议庭成员及空调安装师傅前往现场查看。

谈话间,刘莹向记者介绍起了案情。郭阿姨住在三楼,自今年初夏开始,因她家窗户下的空调外机产生的热气和噪音,让其一家人睡不好觉。于是,郭阿姨就让二楼的王女士挪走空调外机,但多次协商未果,还差点大打出手。随后,郭阿姨家人报了警,民警来到现场虽暂时平息了纷争,但该空调外机确实严重影响了郭阿姨家的生活。于是,郭阿姨以排除妨害为由起诉了王女士。一审法院基于方便生活、公平合理考虑,判决王女士移走空调外机。没想到,王女士不愿意,还提起了上诉,坚称空调外机不影响郭阿姨家的生活,调整位置将造成空调制冷功能下降,且小区内错层安装的很多,并不只她家这样。同时,她也以同样理由,诉请郭阿姨挪走安装在她家旁边的空调外机。就这样,双方僵持不下。后来,案子到了刘莹手中。

“师傅,空调外机的位置按照什么标准确定?在老旧小区安装外机,要注意什么?”说完案情,刘莹问了安装师傅很多问题,了解了空调外机安装规定和操作流程。不一会儿,一行人就来到了郭阿姨的家中。

“刘法官,这外机必须挪走,您看二楼两个外机摞在一起,运转起来产生的热风和噪音让我家根本开不了窗,还存在安全隐患!”郭阿姨指着窗下的外机说道。

“法官您说我挪哪去,那面墙也不行,没法走管线啊!”王女士认为自家空调外机在这个位置安装没有侵权,坚决不挪。郭阿姨则称哪怕自己出安装费,也得让王女士将外机挪走。

想到在审判实践中,空调外机安装的位置也是“五花八门”,刘莹犯了难,若仅原则性调解说理或裁判,恐怕当事人难以信服。

于是,刘莹又走访了小区物业,电话咨询了住建局……慢慢理出了头绪。根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器安装规范》规定,空调额定制冷量4.5kW以下的,与对方门窗距离为3米以上;大于4.5kW的为4米以上,确因条件所限达不到要求时,应与相关方协商解决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王女士家空调额定制冷量在4.5kW以上,通过现场测量,距郭阿姨家窗户2.6米,已经影响了郭阿姨的合法权益。随后,刘莹耐心地向王女士举案例、释法律,又让空调售后工作人员现场讲解,王女士终于明白自家空调真的影响到了郭阿姨家的生活,且挪外机不会降低空调制冷功能,也明白了郭阿姨家外机安装位置是经过住建部门严格验收通过的,便没有疑义,当即同意挪走。

“刘法官,案件起诉前,我们报过警,那时王女士同意挪走,但出了派出所,她又反悔了。今天签这个调解协议有效吗?”双方即将签署调解协议和撤诉书时,郭阿姨提出了新问题。

“放心吧,法院会督促履行的,挪外机那天,我也会到现场,咱一起将外机挪到适当的位置”。最后,在刘莹的见证下,郭阿姨和王女士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并笑着给了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这起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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