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民涉嫌非法狩猎被决定不起诉

2024-06-19 10:00:31 - 媒体滚动

转自:河北法制报

一村民涉嫌非法狩猎被决定不起诉

河北法治报讯 (梁会静)“我只是为了保护我的玉米不被鸟儿偷食,没想到竟然触犯了刑法。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也感谢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我将引以为戒,保证今后再也不非法捕鸟了……”日前,在收到鸡泽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时,被不起诉人老贾悔恨地说。

2023年初,鸡泽县村民老贾为防止自己晾晒的玉米被鸟类啄食,就在自家院内架设粘网,对鸟类进行粘捕,共捕获鸟类15只。2023年3月3日,老贾被鸡泽县公安机关查获。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涉案的鸟类为灰斑鸠、山麻雀,均系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024年3月,鸡泽县公安机关将老贾移送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老贾总觉得自己委屈,说:“我活了大半辈子,还没听说过抓个鸟就犯法了。”检察官决定换位思考、以情暖心,通过跟老贾拉家常、讲政策、讲法律,循序渐进地向其解释架设粘网的行为发生在禁猎期内,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猎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已经涉嫌刑事犯罪。老贾最终表示心服口服,自愿认罪认罚,同时还表示回去后愿意担任法治宣传志愿者,动员街坊邻里一起保护野生动物。

老贾的行为虽涉嫌非法狩猎罪,但鉴于其猎捕的动机、猎获物的数量,对野生动物资源危害明显较轻,自愿认罪认罚等,鸡泽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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