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萍代表的企业被罚款1990元并没收非法财物

2024-06-19 12:10:21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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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由李剑萍代表的企业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被吴忠市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罚款1990元(1990元)并没收违法建设物。

据公告内容,经查明该单位在吴忠市红寺堡区康济路以东、团结街以北建设吴忠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站门房,却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这一违法行为,行政机关采取了两项处罚措施:一是没收位于红寺堡区团结街以北、康济路以东吴忠新一代天气雷达观测站24.9平方米的门房;二是罚款1990元(1990元)。

李剑萍代表的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规行为。对此,处罚机关作出了罚款并没收非法财物的决定。

李剑萍代表的企业被罚款1990元并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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