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兴大药房被警告并罚没合计2385元

2024-06-19 12:10:21 - 金融界网站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兴大药房因欺诈消费者行为,被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警告并罚款2385元。

据公告内容,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兴大药房在未告知消费者商品真实信息的情况下,将理枣仁销售给举报人,经研判认定当事人存在隐瞒所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的行为。消费者先后两次到该药房购买“酸枣仁”,而该药房都未告知举报人所售的是“理枣仁”而不是”酸枣仁”,视为情节较重,案件承办人员认为应给予当事人从重处罚。证据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营业执照》、《举报音频材料》、《付货票》等相关证据材料。

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兴大药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构成了欺诈消费者行为。依据该法规定,给予当事人从重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65元;3、处违法所得8倍罚款:2120元。合计:2385元。

牡丹江市爱民区天兴大药房被警告并罚没合计2385元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