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邮政管理局就监控资料保存能力不足90天责令上海宝中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改正

2024-06-19 14:30:41 - 金融界网站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上海市松江邮政管理局就监控资料保存能力不足90天责令上海宝中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改正

2024年06月18日,上海市松江邮政管理局就监控资料保存能力不足90天对上海宝中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上海宝中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俊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伴亭东路278弄98号

品牌:中通速递

二、主要事实

该企业违反《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监控资料保存能力不足90天。

三、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要求该企业按规定扩大监控资料保存能力使其达到90天。

承办单位:上海市松江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19日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