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养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健康店被警告并责令改正

2024-06-19 12:50:23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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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伊春市养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健康店因存在处方药(宫炎平胶囊)与非处方药未分区陈列的违法行为,被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美分局发出警告并责令改正。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于2009年7月21日注册,是伊春市养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连锁分公司。2024年5月8日,执法人员在检查其阴凉柜时发现,柜内非处方药区域陈列三盒处方药宫炎平胶囊,与非处方药未分区陈列,违反了相关规定。经查,该公司于2024年5月1日调整阴凉柜内药品摆放,将处方药宫炎平胶囊陈列于非处方药区域,且未从此行为中获取违法所得。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美分局对此事进行了查证,并确认了这些事实。

伊春市养生堂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健康店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美分局决定对其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其进行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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