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分娩,医护人员不慎将产妇烫伤?医院回应

2024-06-19 17:16:48 - 南国早报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程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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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0日,彭女士在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下称南宁市六医院)无痛分娩后,医护人员为她足浴时不慎将她烫伤,留下10多厘米长的疤痕。对此,院方承认存在过错,但如何赔偿,双方存在分歧。

产妇在医院足浴被烫伤

6月16日,彭女士告诉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2月20日下午她进行无痛分娩后,无痛针留在身上。

当晚8时,医护人员把热水端到病房,为她足浴。次日上午8时许,拔掉无痛针后,彭女士才发现自己的双脚被烫伤了。

刚刚分娩,医护人员不慎将产妇烫伤?医院回应

此后,彭女士一直在医院治疗烫伤,直到4月14日出院。据悉,她的左脚是轻微烫伤,恢复较好,没有疤痕;右脚烫伤严重,住院治疗50多天后,伤口结痂才脱落。

彭女士说,她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确认会留下疤痕,即使进行激光治疗,也不能完全去掉。

医院方承认存在过错

彭女士说,住院治疗时她正在坐月子,不能下地走路,这给她造成了很大的痛苦。

南宁市六医院医务部负责人胡先生表示,事发后,医院与彭女士进行了积极沟通并道歉,她要求在医院治愈出院,院方答应了,“毕竟我们也有错”。

一份聊天记录显示,南宁市六医院产科主任李女士再次向彭女士道歉,“确实是我们工作不到位,我们诚恳地接受您的批评并进行整改”。

事后,彭女士要求院方赔偿8万元,未果。

如何赔偿,双方存在分歧

6月17日下午,胡先生告诉记者,产妇分娩后,身上的无痛针可以留在身上缓解疼痛,并非忘记拔掉;当时有8名产妇进行足浴,其他7人都没有问题,说明水温是可以被人体接受的。

刚刚分娩,医护人员不慎将产妇烫伤?医院回应

胡先生认为,彭女士的脚之所以被烫伤,一是受无痛针影响,二是她可能存在脚气、皮肤破损等问题。对此,彭女士称,她从来没有脚气,当时脚没有破损,也没有脱皮。

胡先生表示,彭女士已出院两个多月,但还没有结算分娩、住院等费用。如今,她的脚没有功能上的障碍,被烫伤部位目前有色素沉着,之后会慢慢变淡。

由于她要求赔偿的金额过高,医院难以满足,院方愿意与她继续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她找第三方组织调解,或走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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