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鹤岗市抵(返)鹤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07-19 17:09:04 - 鹤岗发布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关于贯彻落实因时因势调整全省疫情防控政策的指导意见》(黑疫指办[2022]7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涉疫地区抵(返)鹤人员排查管控政策调整如下:

一、各类风险人员管控措施

1.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完成隔离后,“点对点”抵(返)我市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准外出。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有国内高风险区地区7天旅居史的抵(返)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进行5次核酸检测,为第1、2、3、5、7天。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有国内中风险区地区7天旅居史的抵(返)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为1、4、7天。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采取集中隔离。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4.有国内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抵(返)人员和报告1例及以上本土阳性感染者,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的县(市、区、旗)抵返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抵达一周内原则上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5.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抵达我市后,24小时内免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重点风险人员管控措施

1.密切接触者: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核酸检测为第1、2、3、5、7天及健康监测第3天。

2.发生较大规模疫情时,为缓解集中隔离点资源严重不足,对密切接触者可采取“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核酸检测为第1、2、3、5天及健康监测第2、5天。解除集中隔离后应“点对点”闭环返回至居住地。

3.密接的密接: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措施;核酸检测为第1、4、7天。

三、其他管控要求

1.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一旦出现任何症状,如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需立即报告。

3.凡近期在涉疫城市(地区)有意向抵返我市人员,需提前2天通过微信搜索“鹤岗疫控”小程序,主动进行报备,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一刻不能松懈。请广大市民遵守防疫要求,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同守一座城、共护一家人。

鹤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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