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有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23-07-19 11:30:0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有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机构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南宁市物业管理招标代理行为,对有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开展信息采集、年度更新、动态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要求

(一)填写南宁市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原件);

(三)代理机构的服务制度和管理规范,机构简介、章程、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材料;

(四)办公场所内硬件配置等相关材料(提供照片);

(五)业务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招标工作的经历证明;

(六)从事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业务的全体人员清单,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件、代理机构与全体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核原件)。

以上材料需列明目录,装订成册。

二、录入信息系统

对提交材料齐全的代理机构,我局将其相关信息录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BIM技术运用管理平台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三、其他事项

(一)南宁市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信息采集表可通过市住建局网站(http://zjj.nanning.gov.cn/)下载。

(二)代理机构申请信息采集的,将书面材料送至市住建局物业与资金管理科(地址:南宁市金浦路59-1号808房,联系人及电话:唐智敏,0771-5656298)。

(三)2023年度的信息采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印发

附件名称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