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中推广使用普通话的倡议书

2023-07-19 14:43:33 - 政府网站

转自:菏泽发布

倡议书

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提升普及程度,是体现一个地区开放发展、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新一轮“突破菏泽”动员大会已经召开,为展现开放包容的菏泽形象,塑造党员干部的新风貌,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形成更加文明规范的政务氛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认识,认真学好普通话。公职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使用普通话是准确、高效履行公务,确保沟通交流畅通的根本要求,特别是近年来全市经济跃上新的台阶,对外交流展示的机会不断增多,推广使用普通话已成为党员干部工作交流的现实需要。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讲好普通话的重要意义,从一字一句开始,用心学习普通话,积极练习普通话,让我们的普通话标准起来。

二、示范带头,主动使用普通话。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在省级会议发言、市委与市政府召开的会议、本单位(系统)会议及外出招商引资、交流学习、新闻发布等重要场合要规范标准使用普通话,同时在对外宣传、接听电话、接待来宾和群众来访等工作场合中主动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真正成为市直机关单位的工作语言,积极展现出菏泽党员干部文明开放的精神风貌。

三、积极宣传,形成使用普通话的语言氛围。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中提倡使用普通话,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加入到讲普通话的行列中。要创新形式、深化内涵,在办公场所、服务窗口等设置“请讲普通话”提示牌,张贴推广使用普通话的公益海报、倡议书,宣传引导、友好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使用普通话,迅速在全市形成“讲好普通话,做文明菏泽人”的浓厚氛围。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大力推广使用普通话,在市直机关营造规范、健康、文明的语言环境,树立文明礼貌的党员干部形象,通过推广学用普通话不断促进文明、美丽菏泽建设。

菏泽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菏泽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      

来源|菏泽机关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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