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融媒·帮您办|2628119】帮您问丨工龄认定档案丢失,这样补办

2024-07-19 08:02:00 - 新疆网

核心提示:“临近退休,要做工龄认定,但是档案找不到了,怎么办?”有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通过“晚报融媒·帮您办”咨询档案补办事宜。7月18日,记者联系了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给出了答复。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史传芝)“临近退休,要做工龄认定,但是档案找不到了,怎么办?”有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通过“晚报融媒·帮您办”咨询档案补办事宜。7月18日,记者联系了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给出了答复。

相关人员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用于工龄认定的档案丢失了,补办的档案里必须要有三项内容,缺一不可。

第一项:根据参加工作方式的不同到对应地点补招录手续。

属于单位招工的,到乌鲁木齐市档案馆(水磨沟区安居南路58号)或自治区档案馆(沙依巴克区天鹅湖路与维泰南路交叉路口往东,小绿谷附近)查找当年经劳动保障部门或人事部门审批的招工录用手续。

属于大中专、技校毕业分配的,到毕业后报到的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单位主管局)查询并提供当时的“报到证”原件。

属于退役军人安置的,由入伍所在地的人武部(征兵办公室)出具“何年、何月批准入伍”的证明,并附当年新兵花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009年之前退役,符合安置条件的乌鲁木齐市城镇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何年、何月曾在某部队服役”的证明。2009年至2011年退役,符合安置条件的乌鲁木齐市城镇退役士兵,由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何年、何月在某部队服役”的证明。2011年之后退役的乌鲁木齐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何年、何月曾在某部队服役”的证明。2011年之后退役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何年、何月曾在某部队服役”的证明。

第二项:要提供能反映在单位工作且能准确反映工作年限的原始凭证、证件(如工资表、考勤表、工作证、奖状、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工资表需每年提供年初、年末各一个月。

第三项: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哪年、哪月、什么原因离开单位”的证明,如原单位不存在,可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兼并方出具。

相关人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