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0余件物业纠纷浮出水面,该如何化解?

2024-07-19 20:22:00 - 最高人民法院

如何把“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身处办案一线的法官有经历,有体会,更有责任。

为了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好审判故事,传递法治声音,也为了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和水平,经过调研、征求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共推专栏——“法官手记·做实‘公正与效率’”,与大家见面。

诚邀一线的法官拿起手中的笔,记录讲述你印象最深的一次审判、一次执行、一次接访、一次普法,透过小切口,通过小故事,反映情理法如何相互交融,公正与效率真正实现。文字宜短,内蕴应长,如有现场视频、照片,读者当会更加欢迎。来稿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发送到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邮箱:fgsjzgfy@126.com。

黑河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刘某,起因是刘某不但自己不缴纳物业费,还号召其他业主也不交。

“我们交了物业费,但卫生状况这么差,物业根本就没有履行职责……”“我家住顶楼,屋顶漏水弄得我家屋里也漏,找了物业很多次都不管。”

2800余件物业纠纷浮出水面,该如何化解?

为了保证调查的客观性,我们还请物业公司统计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户数、未缴原因、提供的物业服务等信息,整理公司进驻小区以来的工作台账、维修台账、清扫台账等。

一番调查摸底,我们意识到这起案件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物业合同纠纷尚潜伏在水面下。我们向院领导汇报了情况,引起了院党组的高度重视。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看似小事,却关乎每个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关系到维护当地和谐稳定,“小事”不“小”、“小案”不“小”,要办好这类“小案”,注重从个案办理到类案处理,从源头化解、减少物业纠纷。

院党组决定成立专项工作组,工作组及时与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对接,开展物业服务类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经过对12个重点小区和5家物业公司的走访调查,汇总分析相关数据,2800余件物业费征收难的同类纠纷浮出“水面”。

这类数量庞大的矛盾纠纷该如何妥善化解?工作组集中力量进行分析研判,决定采用速裁示范审理的方式,选取原告黑河某物业公司与被告刘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作为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邀请重点小区业主代表和部分物业公司参加庭审旁听。

经过认真充分的准备,庭审开得很顺利。法院经审理认定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确有瑕疵,应适当酌减物业费,判决刘某支付黑河某公司物业费1500余元,同时驳回物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当庭宣判后,我们及时进行了释法答疑,双方均表示服判息诉。物业公司表示将改进服务质量,提高透明度。旁听的业主也表示,今后不会再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消极处理矛盾。

趁热打铁,工作组进入重点社区和物业公司,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针对业主、物业公司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与多个部门共同联动、信息共享,召开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联席会,推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把2800余件纠纷导入非诉轨道予以化解。

在批量化解纠纷的过程中,我们也在思考,如何延伸司法服务保障效能,在思路上既重“办好案”更重“促治理”,以促推物业服务行业从“自由生长”向“规范发展”转变,确保从源头减少同类纠纷。

为此,我们法院积极能动履职,梳理近两年来受理物业纠纷案件,分析纠纷产生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多方联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考核管理体系、制定考核办法,考核等级在物业纠纷调解、裁判时可作为参考依据。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水平,让更多社区居民从中受益。

积极融入推动社会治理,司法大有可为。作为法官,我们的职责不仅在于审理个案,更在通过办案,见微知著、由表及里,从个案感知百姓日常难事烦事揪心事,触摸社会治理难点堵点痛点,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做优做实融入推动社会治理这篇大文章,用诉源治理“最优解”答好社会治理“民生答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 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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