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问题,为期两个月!

2022-08-19 18:00:57 - 南阳发布

转自:南阳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

《通知》要求,加大标准宣贯力度。深入推进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及第1号修改单的宣贯工作;督促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公开其执行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标准;对月饼生产等重点企业组织开展行政指导,督促企业合规经营,尽早贯标、用标和达标;组织召开生产食品、化妆品的直销企业吹风会,引导直销企业积极承诺、严格遵守限制过度包装的法律义务;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培训,强化基层执法人员对标准的理解和运用,提升执法能力。

《通知》要求,强化专项监管执法。加强过度包装抽查检验,重点对月饼生产销售企业执行标准情况、在售月饼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畅通举报渠道,充分挖掘线上线下各类线索,特别关注高价月饼以及酒楼、饭店定制或以文创等名义开发的高端礼品,从严查处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加强重点监管,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从食品安全、价格、包装、广告宣传等方面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组织开展专项网络交易监测,实施过度包装商品网络禁限售目录,督促电商平台压实主体责任。同时,持续曝光典型案件,将过度包装行为的行政处罚文书录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在行政处罚文书网上公开。

《通知》要求,全面倡导绿色消费。组织开展消费者评议,发动消费者监督,推动企业开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包装设计,积极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同时,积极开展文化引导,宣传绿色低碳包装、简约适度消费理念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宣传过度包装对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危害,引导节日商品、节日消费回归传统文化本源。

四部门:月饼不得与其他商品搭售或者混合销售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要求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或者混合销售其他商品。

相关成本调查数据显示,由于馅料、包装材料等不同,盒装月饼生产成本虽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上不会很高,平均生产成本在70元/盒左右。近年来,有些企业在盒装月饼中搭售或者混合销售鱼翅、燕窝、人参、冬虫夏草、茶叶、白酒、洋酒、珠宝、丝巾等高价商品甚至奢侈品,其价值远远高于月饼,却仍以“月饼”之名销售,成为“天价”月饼的主要来源。这一现象不仅背离了传统文化本源,也使得月饼容易异化成为腐败的载体,对社会风气造成负面影响。

根据《公告》要求,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出现以下行为:一是搭售其他商品。二是将月饼与其他商品混装。如在月饼礼盒中混装茶叶、保健品、酒等其他商品,尤其是贵重商品或者奢侈品。三是以中秋礼盒等名义变相进行搭售或者混合销售。如在中秋礼盒中同时放置高价商品和月饼,规避监管。对上述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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