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 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构建立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

2022-08-19 12:33:48 - 媒体滚动

转自:河北法制报

记者从8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河北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积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自2022年9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省行政复议职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集中统一行使,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动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

据介绍,改革前,行政复议主要实行“条块结合”的管辖模式,条线上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块上的本级人民政府都承担行政复议职责。按照我省改革要求,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省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至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事项。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

为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我省健全案件咨询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健全信息保障机制,大力推进“智慧复议”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拓展行政复议功能,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造公正专业的行政复议队伍,初次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建立完善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制度,加强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后,我省将加强对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强化对行政复议执行情况的监督,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报告、通报制度,建立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制度,将行政复议决定同时抄告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机关与被申请人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对行政执法机关的个案问题及时监督,共同指导监督被申请人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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