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条举措兜牢兜实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 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22-08-19 17:26:26 - 中国民政

转自:中国民政

山西:20条举措兜牢兜实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 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近日,山西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强化基本生活救助、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等方面,制定了20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兜牢兜实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通知》明确,为全省130.7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每人增发3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预计发放3.92亿元。此外,还为全省13.1万特困人员每人增发1500元“爱心消费券”,预计发放1.97亿元。

《通知》要求,落实“单人户”政策,明确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可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将符合条件的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通知》明确,开展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对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的未就业大学生,未纳入低保范围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

《通知》要求,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民政、财政等部门将加强与人社、残联、乡村振兴、妇联、工会等部门信息互通,对全省已脱贫人口、未参保失业人员、持有二代和三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因病因灾因残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定期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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