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成立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
转自:哈尔滨新闻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黑政调〔2022〕12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调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等5个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黑龙江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余 建 副省长
副组长:殷延涛 省政府副秘书长
孙恒义 省营商环境局党组书记
温锐松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刘清玉 省委编办副主任
甘剑平 省国家密码管理局副局长
芦玉春 省发改委副主任
王晓丹 省公安厅副厅长
刘振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艳龙 省审计厅副厅长
成 员:吴永波 省信访局副局长
杜 毅 省委军民融合办副主任
李炜光 省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姜同河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文华 省科技厅副厅长
曹 虎 省工信厅副厅长
刘烈军 省民族宗教委二级巡视员
孙镝飞 省民政厅副厅长
刘 勇 省司法厅副厅长
左志斌 省人社厅副厅长
张恒芳 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
牟善学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徐东锋 省住建厅副厅长
张志权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焦唳学 省水利厅副厅长
孙化库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姜保国 省商务厅副厅长
侯 伟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李维东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谭士伟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
蔡国志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
王晓松 省外办副主任
刘相增 省国资委一级巡视员
刘 猛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戈 省广电局副局长
庄士超 省体育局副局长
陈 君 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
龚振山 省医保局副局长
王占北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时永录 省林草局副局长
穆艳坤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文利 省人防办副主任
张伟志 省粮储局副局长
许 忠 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
王铁寒 省药监局副局长
吴忠安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曲 峰 省中医药管理局一级调研员
殷福忠 省测绘地信局副局长
赵庆德 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副行长
曾庆财 哈尔滨海关副关长
于颖哲 省税务局总经济师
戚俊峰 黑龙江银保监局副局长
史春阳 黑龙江证监局副局长
高玉中 省气象局副局长
耿金波 省烟草专卖局副总经理
姚伟明 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刘景义 民航黑龙江监管局党委副书记
梁占华 国家矿山安监局黑龙江局纪检组长
王凤阁 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副总站长
昌新文 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
姜玉波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姜 辉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工作机构
黑龙江省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营商环境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营商环境局党组书记孙恒义兼任。
(三)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我省政务数据共享工作;
2.审议我省政务数据共享重要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推进我省政务数据共享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和安全机制建设;
4.协调解决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及数字经济发展中涉及数据共享争议问题;
5.统筹推动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和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服务体系建设,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6.指导、督促、协调各地各部门落实政务数据共享责任,组织编制全省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建立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促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7.协调解决政务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中的问题,加强政务数据安全保障;
8.组织开展全省政务数据共享试点示范、技术创新和经验推广;
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副主任:李海涛 副省长
余 建 副省长
三、调整黑龙江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副组长:余 建 副省长
四、调整黑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组 长:余 建 副省长
五、调整黑龙江省促进“老字号”企业振兴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组 长:王一新 副省长
副组长:李明春 省政府副秘书长
韩雪松 省工信厅厅长
六、调整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组 长:王一新 副省长
副组长:李明春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智奎 省国资委主任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