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第四期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08-19 04:01:29 - 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

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

第四期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部分员工筹划第四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及其关联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拟第四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接到盛虹科技的通知,本次增持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设立。盛虹科技及其关联企业选定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增持的管理机构,并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全额认购由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增持计划专门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次级份额。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

根据参与者的认购情况,本次增持总规模将不超过15.5亿元。本次增持设立的管理人委员会将视市场情况在合理的价格区间进行增持交易,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3-082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选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会议决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梅锋、张赟、梁彬华任管理委员会委员,梅锋任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且均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

部分员工第一期增持公司股份完成

股票出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的通知,盛虹科技及其关联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第一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期增持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4日、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部分员工筹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盛虹科技及其关联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020年11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部分员工增持公司股份完成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本期增持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

二、本期增持计划的减持情况

截止2023年8月18日,本期增持计划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118,421,443股已全部出售完毕。以截止2023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总股本6,611,212,627股为计算基数,本期增持计划出售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79%。

本期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发现有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根据本期增持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增持计划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已出售完毕并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3-080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

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3日、4月21日、5月7日、5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4日、4月22日、5月8日、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买入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30日、7月1日、8月1日、9月1日、10月9日、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2020-067、2020-091、2020-101、2020-107、2020-118),公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时间、方式、数量、价格等具体情况。

2020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20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情况

2023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公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出售公司股票情况。

截止2023年8月18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80,886,541股已于2021年11月6日锁定期届满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以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611,212,627股为计算基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2%。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发现有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的大宗交易受让方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出售完毕并终止。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3-079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

结果的公告

本次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接到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计高雄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邱海荣先生,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俊先生4人(以下简称“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增持主体计划自2023年5月22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2023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止2023年8月18日,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566,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4%(以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611,212,627股为计算基数),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09.8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增持主体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3-078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第四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董事计高雄先生、邱海荣先生因参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本次表决。

为保证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委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由公司代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陕国投·东方盛虹第四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全额认购由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门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次级/劣后级份额,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陕国投·东方盛虹第四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缪汉根先生、计高雄先生、任志刚先生、邱海荣先生4人组成,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许金叶先生、袁建新先生、任志刚先生、杨晓玮先生4人组成,独立董事许金叶先生任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袁建新先生、许金叶先生、任志刚先生、缪汉根先生4人组成,独立董事袁建新先生任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任志刚先生、袁建新先生、许金叶先生、计高雄先生4人组成,独立董事任志刚先生任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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