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最新发声!事关科创板新股网下发行!
《证券日报》记者8月16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获悉,为了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的有关意见,完善科创板新股市值配售安排,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订形成了《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并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悉,本次修订主要对投资者参与科创板网下发行业务,增加了持有科创板市值的要求。自2024年10月1日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参加科创板新股网下发行的,除需符合现行市值门槛要求外,主承销商还应要求其在基准日(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600万元(含)以上。
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36号)同时废止。
增加持有科创板市值的要求
本次修订后,主承销商应当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规定,要求参与该次网下发行业务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以该次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为基准日,其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
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
参与科创板网下发行业务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除需符合前款规定的市值要求外,主承销商还应要求其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科创板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600万元(含)以上。
上述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市值不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市值要求。
询价与申购相关规则细化
询价与申购方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既可以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并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对象配售股票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并向参与申购的对象配售股票的方式进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的,拟公开发行的股票扣除科创板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后,全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不再安排网下发行。
主承销商应于T-1日15:30前,录入并提交确定的股票发行价格区间(或发行价格)、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等申购参数。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事先确定并公告的相关原则,对网下初始发行数量调整后确定。
T日9:30前,业管平台自动剔除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报价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下限的初步询价报价及其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新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为同一日,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T日9:30至15:00。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一个申购价格,该申购价格对应一个申购数量,或者按照发行价格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