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两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3-09-19 09:41:07 - 政府网站

转自:商丘发布

2023年商丘市梁园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梁园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梁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畅通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95号)等规定及招才引智工作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55名梁园区事业单位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才引进计划

本次梁园区引进事业单位人才155名,其中:乡镇所属事业27名,区直所属事业53名,小学、幼儿园教师28名,卫健系统所属事业47名。具体引进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年龄、任职资格、人数等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商丘市梁园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任职资格等条件,胜任引进岗位的工作能力(河南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专科、本科文化程度报名);

5.符合人才引进的年龄要求(例如:30周岁以下即为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信息发布

2023年9月17日至2023年9月22日,在梁园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angyuan.gov.cn)发布公告。

五、报名及注意事项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0日9:00至2023年9月22日18:00。

(二)报名网址。

http://lyqzpw.zgrccp.com

(三)网上报名步骤。

1.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人才引进公告后,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网站公告。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在两个及以上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等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报虚假信息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00至2023年9月23日12:00。报名人员可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不能再报名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出现报名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名岗位条件等情况的,报名人员应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网上缴费。

1.已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9月21日9:00至2023年9月23日18:00在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30元。未缴费或缴费未完成的报名人员,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请在网站内自行打印《2023年商丘市梁园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以备后续使用。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名人员,提供乡镇(街道)证明,于2023年9月23日17:00之前到梁园区人事考试中心(梁园区行政中心1号楼西三楼335房间,商丘市梁园区锦绣路66号)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六)加分政策。

按照有关规定,在梁园区服务、考核合格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同一个报名人员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截止2023年8月31日,以上人员已是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当年从商丘市入伍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商丘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商丘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退役士兵。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9月22日8:00至12:00持以下资料到梁园区人事考试中心(梁园区行政中心1号楼西三楼335房间,商丘市梁园区锦绣路66号)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大学生村干部加分提供《2023年商丘市梁园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附件4);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2023年商丘市梁园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加分申请表》(附件3),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提交加分申请的视为放弃。

(七)注意事项。

1.报名梁园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不受岗位、专业、年龄、人数等条件限制,通过考核,直接引进。报名的博士研究生提供《2023年商丘市梁园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资料pdf格式的扫描件,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发送至报名邮箱lyzcyzbm@163.com。

2.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考试(考核)

人才引进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引进岗位人数比例1:1及以下,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考核等灵活多样、适合岗位特点的方法。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引进岗位人数比例超过1: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9月3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准考证打印:已确认并缴费的报名人员,于9月28日9∶00至9月2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内容:0101岗位至0212岗位、0411岗位至0413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0213岗位至0305岗位、0406岗位至0410岗位为教育基础知识;0401至0405岗位、0414岗位至0415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5.笔试总成绩在梁园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面试资格确认采取现场方式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名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梁园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相关信息公告。

2.按引进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面试资格确认合格人员确定。

3.因不符合引进条件、弃权等原因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完成面试资格确认,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需提供下载打印的《2023年商丘市梁园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河南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提供省人社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商丘市户籍报名的需提供户口本)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要求见梁园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相关信息公告。

2.面试内容:0101岗位至0212岗位、0401至0405岗位、0411岗位至0415岗位为结构化面试;0213岗位至0305岗位、0406岗位至0410岗位为微型课。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应试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4.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同一面试考场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引进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在梁园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四)总成绩。

1.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以后二位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确定名次。

3.总成绩在梁园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梁园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群众反映等情况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按照引进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选在梁园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九、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即所学专业必须一致;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2.梁园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人才引进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公告。报名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完成相应人才引进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本次人才引进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班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无关。

4.严格人才引进程序和纪律,接受社会和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5.此公告由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梁园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370-2276553,监督电话:0370-2267961。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提高乡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示范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等相关要求详见《商丘市示范区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学历要求

详见《商丘市示范区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年龄要求

专科、本科学历30周岁及以下(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信息发布

2023年9月17日至2023年9月19日,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https://www.sqxq.gov.cn)发布公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及通知在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官网(https://www.sqxq.gov.cn)发布。

五、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示范区平安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北海路与富商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4.所需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3)、《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2)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3张;

(3)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4)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5)考生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所在支部书记签字及其联系电话。

5.报名缴费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缴纳考务费现金30元,不接受网络支付。未缴费的报名人员,报名无效。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名人员,提供乡镇(街道)证明,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6.加分政策

按照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我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当年从我市入伍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3.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博士研究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引进。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9月3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由2023年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卷面成绩+加分

(5)笔试准考证打印:9月27日至9月28日9:00-18:00,登录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网(https://www.sqxq.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与招聘岗位匹配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同一岗位设置两个以上面试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均。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相加)均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数。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予以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

八、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为考察人。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

九、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2023年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4.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给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处理。

5.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网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公告。报名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完成相应公开招聘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7.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上岗或未按要求办理相关人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8.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接受社会和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

9.此公告由2023年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7596239186(工作时间咨询)

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7日

编辑:田笑歌  审核:刘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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