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皖江润滑油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机动车辆制动液案
2023-09-19 10:50:4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涉及宣城市皖江润滑油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机动车辆制动液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宣城市皖江润滑油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0553273658L
法定代表人
陈谊恒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宣市监处罚〔2023〕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产品质量违法
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销售的万保路全合成制动液,经抽样检验,不符合GB12981-2012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机动车辆制动液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罚款陆佰伍拾元(650.00); 2.没收违法所得捌元(8.00); 3.没收库存不合格万保路全合成制动液24瓶。
罚款金额(万元)
0.065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8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15
处罚有效期
2024/09/15
公示截止期
2026/09/15
处罚机关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700MB1915595L
数据来源单位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700MB1915595L
地方编码
34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