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黑龙江省人防办原主任郭铭玉再被通报

2023-09-19 21:33:00 - 京报网

转自:清风北京

9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不断巡堤检修、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如下。

其中包括,原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郭铭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

通报称,2013年至2022年,郭铭玉任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借传统节日、患病住院等之机,收受下属、私营企业主等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222万余元;以改建值班室名义,为其个人装修使用面积为32.6平方米的休息室。郭铭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郭铭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2年6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黑龙江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郭铭玉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郭铭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郭铭玉的公开简历显示,郭铭玉,男,汉族,1964年9月生,黑龙江林口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学位。历任七台河市委办公室秘书;七台河市委办公室常务秘书(副科级);七台河市委办公室生活福利科科长;七台河市委办公室副处级调研员;七台河市桃山区委副书记;七台河市体委党组书记、主任;黑龙江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黑龙江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黑龙江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

2023年2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原黑龙江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郭铭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称,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原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郭铭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铭玉违反政治纪律,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泄露涉密资料,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竞赛器材采购、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郭铭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任人唯利,卖官鬻爵,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亦官亦商,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寻租,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擅权妄为,不正确履行职责,严重污染所任职系统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铭玉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5月,原黑龙江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郭铭玉涉嫌受贿一案由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绥化市纪委监委组织3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更好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作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黑龙江省人防办原主任郭铭玉再被通报

郭铭玉在组织的培养下从基层一步步成长为正厅级干部,担任过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然而,他却没有珍惜党和人民对他的培养,背离了初心使命,最终深陷贪腐泥潭。

上午9时,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郭铭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9万余元。”依照法定程序,庭审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清晰再现了郭铭玉因一时贪念,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堕落过程。

“我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表示深深忏悔,面对利益的诱惑,我没能守住底线,辜负了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和信任,造成了恶劣影响。如今成为阶下囚,我无地自容……”在被告人最后陈述中,郭铭玉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现场气氛凝重,旁听席上党员领导干部神情专注,被告人的含泪忏悔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让在场者内心深处受到强烈震撼,纷纷表示一定要引以为戒,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

“这次‘零距离’警示教育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将以案为鉴,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自我约束,不踩红线、不越雷区,这是对组织负责,更是对自己、对家人负责。”庭审结束后,绥化市体育局二级调研员李肖舟说。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的其他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哈尔滨市原一级巡视员陈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

2015年至2022年,陈实任哈尔滨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市一级巡视员期间,借传统节日之机,收受下属手机、高档酒水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5.6万余元;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越野车供个人使用;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与家人赴大连、青岛、烟台等地旅游。陈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陈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黑河市原副市级干部姚志波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

2013年至2022年,姚志波任五常市委书记、北安市委书记、黑河市委副书记、副市级干部期间,借传统节日、孩子结婚等之机,收受下属、私营企业主等29人礼金共计124万余元。姚志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姚志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原党委书记吴超全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

2013年至2022年,吴超全任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借传统节日等之机,收受下属等14人礼金共计26万余元。吴超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吴超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讷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马长伟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

2019年至2022年,马长伟借传统节日等之机,收受下属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7.7万余元;向他人赠送礼金7万元。马长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马长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富锦市向阳川镇党委书记赵浩宇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2020年2月、12月,赵浩宇任富锦市锦山镇政府镇长期间,借秸秆禁烧等工作之机,擅自决定以辛苦费名义,先后2次为镇政府21人发放补贴共计11.7万余元。2023年6月,赵浩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被责令退赔。

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五岗村村委会副主任王长波违规操办婚宴收受礼金问题

2022年7月,王长波以其孩子结婚为由举办宴席,收受村“两委”人员、村民等300余人礼金共计6万余元。2023年6月,王长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黑龙江倍丰农资集团源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毕志国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2021年7月,毕志国决定以召开产品推介会名义,组织经销商12人并指派本单位陪同人员4人赴成都及周边景区旅游,公款报销景区门票、餐饮、住宿、交通等费用13.7万余元;2022年8月,再次以召开产品推介会名义,组织经销商19人并指派本单位陪同人员2人赴西双版纳及周边景区旅游,公款报销相关费用11.4万余元。2023年6月,毕志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被责令退赔。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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