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揭东: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解“薪愁”

2024-09-19 18:38:19 - 广东检察

“我们前前后后十几次跑去公司要求他们支付应得的工资,但总是没能拿到......”“这次真是多亏了检察官的帮助,让我们顺利把血汗钱要回来了。”9月13日,林某和邱某兴奋地将追回被拖欠工资的好消息,及时分享给揭东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揭阳揭东: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解“薪愁”

近年来,揭东区检察院主动衔接区人社部门,向其宣传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双方同步建立支持起诉转介机制,定期互通相关信息。2023年区人社部门向揭东区检察院转介林某、邱某被欠薪案件。经调查了解,林某、邱某二人同属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因资金问题对林某、邱某合计欠薪近5万多元。林某、邱某的合法权益经区人社部门依法履职后仍未能得到维护,林某和邱某均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

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前提下,揭东区检察院接受林某、邱某的书面申请,并迅速搭建以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为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联系法律援助。在详细调查核实后,揭东区检察院依法向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揭东区检察院支持起诉意见并依法作出判决。后因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及时履行判决义务,该案进入执行阶段。为切实解决林某、邱某被拖欠工资问题,揭东区检察院持续跟进。经多方努力,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全部付还林某、邱某被拖欠的工资。

揭阳揭东: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解“薪愁”

今年以来,揭东区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找准民事检察履职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对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要求,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开展,扎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使人民群众维权不再“有心无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官温馨提示

一、什么是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二、民事支持起诉的对象及情形

民事支持起诉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城乡扶贫对象等无力、不敢或不便进行诉讼的特殊弱势群体。

民事支持起诉的情形: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的;

(三)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四)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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