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注重从“治罪”向“治理”延伸,做好轻罪源头治理

2024-09-19 21:48:00 - 媒体滚动

转自:安徽网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完善轻罪治理制度建设,注重从“治罪”向“治理”延伸,做好轻罪源头治理工作,充分考虑具体案件的危害程度和情节轻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通过办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注重从“治罪”向“治理”延伸,做好轻罪源头治理

抓前端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针对轻伤害、交通肇事等有被害人的案件,坚持“小案”不小办,将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双方积怨作为办案的关键。运用“检察+N”调解机制,加强检警协同、检调对接、检法协作,引入社区治理、网格管理等多元素参与,共促矛盾纠纷化解。2023年以来,推动达成和解案件80件。

如王某甲故意伤害案,王某甲的妻子童某某因琐事与被害人王某乙发生争执、厮打,王某甲见状便手持铁锹追打王某乙,致王某乙右侧跟腱断裂、右踝部皮肤裂伤等。经鉴定,王某乙伤情属于轻伤二级。鉴于本案系邻里纠纷,为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检察官多次走访社区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分别与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深入交谈,经过反复多次的耐心劝导,双方最后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综合所有情节,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甲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起到了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效果,又彰显了“情法合一”的极致追求。

抓中端惩戒,强化多元共治

针对情节轻微拟不起诉案件,采取公开听证、集中训诫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听证会,通过公开听证进行释法说理。以“训”唤醒犯罪嫌疑人内心对法律的敬畏,用“诫”触动犯罪嫌疑人对责任的担当。2023年以来,对65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训诫,增强司法办案公开性、法治教育警示性。聚焦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缺位这一“治理盲区”,通过反向移送案件线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被不起诉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向行政执法部门发送检察意见53件,相关单位对57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

如盛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犯罪嫌疑人盛某在全面禁捕区域国家级长吻鮠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使用禁用渔具锚竿和锚钩非法捕鱼,其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凤台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盛某犯罪情节较轻,且自愿认罪认罚,符合做相对不起诉的条件,遂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参会人员均同意该院意见,后依法对盛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为加强刑行衔接,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向凤台县农业农村局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盛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抓后端延伸,融入社会治理

延伸监督触角,以检察之力助力诉源治理,在对案件作出轻缓处理的同时,注重通过办案发现社会治理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案发地区、领域在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治理对策和建议62份,助推相关部门尽主责、补缺位、堵漏洞,形成以“我管”促“都管”的良好局面。

该院以危险驾驶案件为试点,主动联系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探索轻罪案件适用社会公益服务机制。通过普法宣传、协同治理、教育改造的综合治理举措,推动多部门共治,净化社会风气。自“醉驾意见”实施以来,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适用社会公益服务机制,已对7名犯罪嫌疑人提出从宽处理意见。

凤台县人民检察院:注重从“治罪”向“治理”延伸,做好轻罪源头治理

抓末端落实,严实普法责任

将责任向“最后一公里”延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以来,积极开展“守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法治进校园”、“未爱同行法治进乡村”等特色主题党日活动80余次,拍摄普法视频16条,多途径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提高群众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将公平正义书写在群众身边。

抓尾端兜底,跟进司法救助

延伸办案效果,以司法救助兜住民生底线。立足司法办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综合运用司法救助、民政救助、法律援助、就业帮扶、心理疏导等“检察+N”救助机制,切实解决被害人“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以来,已对27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1.284万元,协调开展民政救助、法律援助、就业帮扶、心理疏导共计15人次。如尚某某过失致人重伤一案,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被害人徐某某因掉入旋耕机下,左腿完全缺失,右小腿完全缺失,其丈夫身患疾病,大儿子叁级肢体残疾,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符合救助条件。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向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请联合救助,给予徐某某司法救助金共计8万元。

大皖新闻记者张安浩通讯员尹星月沈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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