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媒体独家|高通回应欧洲法院反垄断处罚:不同意该判决,我们一直遵守欧盟竞争法
来源:钛媒体
钛媒体App9月19日消息,针对欧洲法院于18日作出对高通(Qualcomm)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裁定,并将罚款金额定为约2.387亿欧元一事,9月19日上午,高通发言人向钛媒体App编辑独家回应称,高通对该判决和委员会的决定表示尊重性的不同意,并“认为我们一直遵守欧盟竞争法(Europeancompetitionlaw)”。
据悉,9月18日,欧洲第二高等法院“欧盟普通法院”肯定了欧盟委员会于2019年对高通的反垄断处罚,并将罚款金额减少到238,732,659欧元(约合2.655亿美元,18.8亿元人民币),低于此前委员会对高通处罚的2.42亿欧元。该处罚主要是因为高通在2009年-2011年期间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将其基带芯片组销售给两家客户,以遏制竞争对手英国手机软件公司Icera。目前,Icera是英伟达的一部分。
委员会表示注意到了最新裁决。按照法律规定,高通可以就法律问题向欧盟法院提出上诉,但尚未回应置评请求。
事实上,这场反垄断之战,早在15年前就已打响。
2009年6月30日,英国Icera公司向欧盟委员会投诉高通公司,并于2010年4月8日对其进行了修订和更新,欧盟委员会据此展开了调查。2011年5月,英伟达(NVIDIA)公司收购Icera公司,补充了投诉,并指控高通公司掠夺性定价。
2019年7月18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高通公司处2.42亿欧元的罚款,原因是欧盟委员认为,至少从2009年-2011年高通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占据了通用移动通信系统(UMTS)标准的集成基带芯片组市场的主导地位。于是欧盟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高通公司滥用其主导地位,在相关时期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其两个主要客户(即华为和中兴)供应了一定数量的UMTS芯片组,目的是消除其当时主要竞争对手英国Icera公司。
随后,高通公司要求法院取消或大幅减少罚款金额,并为此提出15项法律抗辩,特别是基于程序违规,包括调查时间过长、委员会与第三方面谈时所做的某些笔记据称过于简短、评估、事实和法律方面的明显错误,以及委员会未能就有关决定的一些方面说明理由。
2022年,高通曾获得过一次上诉胜利,免除欧盟委员会对其9.97亿欧元(约合10亿美元)的反垄断罚款。诉讼缘由是欧盟委员会认为高通2011-2016年期间在4GLTE芯片方面向苹果支付数十亿美元,使苹果必须从高通独家获得其4G芯片组,即“排他性付款”的要求产生反竞争效应,降低苹果转向竞争性芯片组供应商的动机。但法院并未支持委员会关于“作为有效竞争对手”在相关市场适用论点,最终高通上诉成功。
针对新的Icera诉讼,法院认为,欧盟委员会通过提供直接和间接证据证实了这一裁决,对高通的相关反垄断裁决有效,但关于罚额方面,法院认为,委员会偏离其2006年准则规定的方法。因此,在行使其无限管辖权时,法院将高通公司的罚款金额降至2.387亿欧元。
9月18日除了高通反垄断诉讼之外,欧洲普通法院却否定欧盟委员会在2019年对谷歌母公司Alphabet处以14.9亿欧元(17亿美元)的反垄断裁决,即谷歌免除17亿美金的反垄断罚款。
当时,欧盟委员会接到微软公司的投诉,并最终调查认为,谷歌于2006年-2016年期间滥用其主导地位并阻止网站使用除其AdSense之外的平台提供搜索广告。AdSense罚款是谷歌总计82.5亿欧元的三项罚款之一,但法院认为,委员会未能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因此取消了部分罚款。
对此,欧盟委员会表示将研究该判决,并考虑可能的下一步上诉等措施。谷歌随后表示,对于法院“认识到了原判决中的错误并取消了罚款”感到欢迎,并要求伦敦一家法庭驳回英国针对搜索“主导地位”的高达70亿英镑(93亿美元)诉讼案。
(本文首发于钛媒体App,作者|林志佳,编辑|胡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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