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39证券简称:航宇科技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18050债券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宇科技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宇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中对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而不符合激励资格,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33,560股,回购价格为34.51元/股。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4,609,155.60元。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7,922,548股减至147,788,98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7,922,548元减至147,788,98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上坝山路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张诗扬
4、联系电话:0851-84108968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39证券简称:航宇科技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18050债券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华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候选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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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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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禹璎、曾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