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答一财:试点措施实施以来,跨境货物贸易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2023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试点。经过一年的先行先试,开展了一批首创性、引领性制度创新,为我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
10月29日,商务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副司长马成芳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了在更大范围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面总结评估试点成效基础上,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做好复制推广工作的有关通知,统筹国内改革和国际规则,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取得积极成效的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开展迭代试验或固化制度成果。
此次复制推广的30条试点措施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人员入境、营商环境、风险防控等6个方面。其中,17条措施复制推广至全部自贸试验区,包括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的新金融服务等。13条措施复制推广至全国,包括不因原产地证书存在微小差错而拒绝给予优惠关税待遇,预裁定有效期届满前从速对展期申请作出决定等。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副司长何晓睿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若干措施》中涉及海关工作的共11条,主要聚焦在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方面,目前,已全部落地实施。下一步,海关将按照国务院印发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涉及海关的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
显著提升跨境货物贸易便利化水平
从海关总署方面看,何晓睿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试点措施实施以来主要取得三方面成效。
一是显著提升跨境货物贸易便利化水平。实施“不因原产地证书微小差错拒绝给予货物优惠关税待遇”便利举措,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片区,今年前三季度广州海关共办理涉原产地证报关单4.1万票,货值322.12亿元,涉及货主单位3176家,未出现因原产地证书存在微小差错而拒绝给予货物优惠关税待遇情况。
落地“空运快运货物6小时内放行”便利措施,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海关对符合海关监管要求且完成必要检疫程序的进境快件,已全部实现6小时内放行。今年前三季度,天津海关监管进境快件438.28万件。落地实施“预裁定展期”,允许企业在预裁定决定到期失效前提出展期申请,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措施落地以来,上海海关已核准预裁定展期申请31份,进一步增强企业对进出口活动可预期性。
二是赋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发展。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用好“进出境维修免关税”政策,创新维修备案发动机“直通入区”监管模式,探索实现对保税维修料件信息化全链条监管,助力海口空港综合保税区打造“一站式维修基地”。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今年前三季度海口海关共受理452票暂时出境修理货物复运进境报关单申报手续,货值14.3亿元,免征关税2106.48万元。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进境修理货物税收政策项下,进境修理复运出境已维修飞机37架,货值201.75亿元。
三是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提升竞争力。常态化执行“暂时进境货物可暂不缴纳关税及进口环节代征税”政策,今年前三季度,北京自贸试验区在措施框架下,保障中法文化旅游年特展、北京国际车展等61个展会、价值199.5亿元的暂时进出境展览品高效通关,由海关驻场监管免征暂时进境展览品税款保证金1.54亿元,大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竞争力。推动“为符合条件货物实施担保后放行”便利措施落地实施,在福建自贸试验区,今年前三季度厦门海关共备案“一保多用”企业148家、保函588份,涉及担保额度104.73亿元。
何晓睿表示,下一步,海关将按照国务院印发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涉及海关的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一是及时制定复制推广工作细化方案,坚持整体推进,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做好《通知》的宣传解读。二是加强协调指导,及时解决海关负责的试点措施在复制推广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统筹做好复制推广工作的推进和服务。三是完善风险防控措施,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水平,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梳理研究,不断优化和调整具体举措。
商务部:成效经验有这些
马成芳表示,去年6月《若干措施》印发后,商务部即建立了跨部门跨地区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试点落实,有关部门出台具体意见、细则、指引等10余部,6个试点地区也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并开展差别化探索,共同确保试点全面落地、取得实效、惠及经营主体。
从取得的成效经验来看,一是开展一批“首创首试”制度创新。例如,率先放宽往复式活塞发动机等62种再制造产品进口,全国首单已落地上海,为企业节省40%成本。率先实施预裁定依申请展期制度,有效提升贸易可预期性。率先突破信息技术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方式,允许使用自我声明方式作为进口产品符合电磁兼容性标准的保证,全国首张证书已颁发生效。
二是推出一批“连通市场”开放举措。支持境外专业人员在境内提供服务,六地均发布实施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并进一步拓展认可范围。便利外籍人员来华工作生活,对在试点地区筹建公司的外国高管及其随行家属签发2年以内签证证件,允许外资企业内部调动专家的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与该专家相同的停居留期限。按照内外一致原则,对外资金融机构开展新金融服务申请作出审批,对境外金融机构提出的有关服务申请在120天内作出决定。
三是实施一批“降本增效”惠企政策。对用于展览或展示的货物等暂时进境货物,提供担保后暂不缴纳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允许进口葡萄酒标签中标注特定词语,包含“珍藏”“经典”等描述词的葡萄酒已进口百余批次。对符合条件的进口空运快运货物实现6小时内通关、一般货物48小时内通关,通关效率不断提升。
四是形成一批“高效透明”管理实践。发布在线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探索化解新业态新模式中可能存在的消费风险。在公告单一来源政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时,说明采用该方式的理由,进一步提升了透明度。支持引导企业率先与国际公认标准和指南接轨,建立提高环境绩效的自愿性机制。积极推动仲裁裁决书公开试点,及时向当事人提供并公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