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送“豪车”,违法?
10月27日,甘肃省临夏州一网友发布视频,称其家人买房抽奖抽中一辆迈巴赫S480,引发关注。
女子买房抽中迈巴赫十年使用权
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一名女子从一个盒子中取出一个抽奖球,周边的售楼部人员和围观人群呼喊“迈巴赫”。随后,女子打开奖券,将奖券内容展示给主持人,主持人高声喊道:“一等奖迈巴赫!”随即现场爆发出欢呼声。
10月28日,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抽奖是真实的,全程都有录音录像。“买新房抽豪车”是公司为购房业主制定的福利政策,一等奖奖品是迈巴赫S480,其他奖项奖品有帕萨特、凌渡等品牌的汽车,还有现金红包、大电视。这是一辆全新的迈巴赫S480,开盘前从武汉运到临夏,价值100多万元。抽中迈巴赫S480的业主对这辆车有10年使用权,但十年后如何处理目前还没有决定。
律师说法
买新房抽“豪车”的活动是否违法?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有7种: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诽谤行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还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
该事件中,一辆全新的迈巴赫S480价值100多万元,即使是十年的使用权,其价值也较高,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的限额,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发商可能会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开发商推出“买房送车”活动,消费者购房后才被告知送的只是使用权,是否构成违约?
根据《民法典》规定,广告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构成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如果广告内容具体明确,并且对消费者决定购买商品或服务有重大影响,那么广告中的承诺就不仅仅是吸引顾客的手段,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一部分。
因此,开发商的广告不仅仅是一种普通的宣传手段,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要约。如果开发商在宣传时仅表示“买房送车”,并未释明送的是使用权,而等消费者购房后才释明只是使用权,这种情况下则构成违约。
汽车使用权到期后,消费者还可能面临哪些问题?
从法律角度来看,使用权到期意味着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已满,消费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将车辆归还授权方。如果继续使用车辆,可能会构成违约。
在财务方面,可能会涉及一些费用清算。例如,如果在使用期间车辆发生了损坏或故障,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确定维修费用的承担方。如果是使用者的责任导致的损坏,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维修费用。
另外,如果车辆在使用期间有未结清的罚款、税费等,也需要在使用权到期前进行清理。否则,可能会面临滞纳金等额外的费用支出。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北京盈科(盐城)律师事务所钟延成律师
部分新闻来源:极目新闻、海报新闻
编辑:小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