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09:00:00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0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受宏观经济环境、PDH行业产能持续释放加剧、国内需求不振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丙烯整体销售价格偏弱,原材料丙烷价格仍然持续高位运行,丙烯产品毛利率持续为负导致公司本报告期亏损增加。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三、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子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薇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红雨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郭子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薇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红雨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郭子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薇会计机构负责人:谢红雨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00证券简称:渤海化学编号:临2024-054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新增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实际需要,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为满足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拟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30,000.00万元,调整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合计288,766.69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子敬、朱威、吕学森、谌绍铜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新增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回避表决。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性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新增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调增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明

注册资本:857479.098686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061105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化工行业、制盐业、石油化工行业、橡胶行业、房地产业、金融业、证券业、贸易、服务业进行投资;资产经营(金融资产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销售;煤炭的批发兼零售;装卸(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新增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新增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据行业水平并根据业务具体情况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增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人间因业务往来产生的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同时,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0证券简称:渤海化学编号:临2024-058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

石化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石化”)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0证券简称:渤海化学编号:临2024-052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9:00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管人员及部分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子敬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公告号:临2024-053)。

三、关于新增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关联董事郭子敬、朱威、吕学森、谌绍铜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临2024-054)。

四、关于与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关联董事郭子敬、朱威、吕学森、谌绍铜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临2024-055)。

五、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临2024-056)。

议案二、三、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0证券简称:渤海化学编号:临2024-053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根据公司丙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石化”)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贷款具体情况

1.借款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石化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15.75亿元;

3.贷款银行及额度分配:

4.借款期限;10年,含宽限期2年;

5.用途:用于公司丙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建设;

6.担保方式:信用方式,以丙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项目机器设备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

实际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担保方式以渤海石化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渤海石化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贷款为公司丙烯酸酯和高吸水性树脂新材料项目建设所需,有利于项目建设及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安排。渤海石化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项目贷款不会对公司构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0证券简称:渤海化学编号:临2024-055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天津渤海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核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化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财务服务,上述协议将于2024年12月到期。

为优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核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协议有效期3年。

因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化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尚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6,671.67元。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10316194X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杰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11-04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30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自有房屋出租(限南京路129号B座13层01-08)。(国家有专项经营规定按规定执行)(以上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以许可证有效期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渤化集团间接直接持有财务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639,443.62万元,净资产154,138.49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793.47万元,净利润6,362.38万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存款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定价以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为基础参考市场水平,将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二)信贷服务: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全力支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发展,为其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财务公司为渤海化学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信贷服务定价以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再贴现利率为基础参考市场水平,财务公司将提供公司及其子公司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将不高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三)结算服务:定价参考市场水平,财务公司将提供公司及其子公司优惠的费率,将不高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费率水平。

(四)以上费率、利率均指其他金融机构在充分市场化条件下提供的综合费率以及综合利率,不包括政策性贷款利率或政府贴息等特殊费率、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核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有利于整合资金资源、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和管理风险,实现资金管理整体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4名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王志远先生、张菁女士、杨海静女士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融资渠道、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没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该公司运营正常,资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与其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在其范围内为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讨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0证券简称:渤海化学公告编号:2024-056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经公司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三路189号金融证券部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一17:00,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融证券部

联系电话:022-58585662

传真:022-58585653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0证券简称:渤海化学编号:临2024-057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10:00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宜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公告》(公告号:临2024-053)。

三、关于新增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监事戴宜丰、李胜男、刘伟回避表决。

无法形成决议,直接将议案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临2024-054)。

四、关于与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监事戴宜丰、李胜男、刘伟回避表决。

无法形成决议,直接将议案四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天津渤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临2024-055)。

议案二、三、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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