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10:00:00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3证券简称:德展健康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2、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特别说明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在上述“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24,176,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2%。

(三)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魏哲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婧红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浪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魏哲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婧红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浪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13证券简称:德展健康公告编号:2024-050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展健康”)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魏哲明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2024年第三季度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并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并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并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30分

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3日交易结束时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5楼德展健康会议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

三、备查文件

(一)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3证券简称:德展健康公告编号:2024-051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4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延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2024年第三季度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本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三、备查文件

(一)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3证券简称:德展健康公告编号:2024-053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其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3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2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9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110,263.59万元

2023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96,155.71万元

2023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41,152.94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1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0,133.0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20,449.4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闫雪峰,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金清,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审计及复核工作,2017年起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猛勇,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起开始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2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闫雪峰、签字注册会计师邓金清、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猛勇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友好协商,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4年度审计费用报价共计1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相关资质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会议记录;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3证券简称:德展健康公告编号:2024-054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展健康”)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5楼德展健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形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1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乙2号博纳大厦10层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金童、赵文佳

电话:010-65858757

传真:010-65850951

电子邮箱:dzjkzqb@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乙2号博纳大厦10层公司证券部

5、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13;投票简称:“德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签名(盖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3、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4、委托人持股数:

二、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签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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