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石家庄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全面完成

2022-01-29 12:00:00 - 媒体滚动

石家庄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主要数据成果出炉!此次“三调”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了重要贡献,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查清了我市(不含辛集市)国土利用现状等情况,包括耕地、林地、园地、草地、建设用地等各类土地利用现状。三调成果数据显示,我市耕地655.83万亩、园地148.21万亩、林地569.54万亩、草地127.41万亩、湿地9.48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12.64万亩、交通运输用地53.73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5.27万亩。该数据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对于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空间结构,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强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三调成果对于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制定相关规划和宏观经济决策,支撑资源管理和社会共享服务等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为全力打造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当好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排头兵和领头雁,提供了自然资源基础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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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市三调办现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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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报告主要地类分布情况。

高位推动多措护航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三调”数据的真实准确提供了根本保障。国务院先后组织了四轮专项督察,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宁要数据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全面查清了国土资源“家底”。“三调”成果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提供基本依据,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按照《土地调查条例》“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规定,2017年10月,国家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再摸家底。2018年8月,为全面支撑新时代自然资源管理更科学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务院决定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调整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将“土地”变为“国土”仅一字之差,但内涵深刻,三调历时3年,开启了自然资源管理的新时代。

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统一部署,石家庄市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三调”工作,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迅速组建领导小组,按照真实、创新、兼顾的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调查内容、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采取“统一组织、分工合作、共同参与、示范先行”的方式,组织市发改、水利、农业农村、交通、民政等相关部门参与三调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全力保障,及时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市落实调查专项资金9000多万元;累计投入调查人员1000多人;择优选用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专业调查队伍35支;组织专题培训近万人次;建立督导监理机制,进行多轮检查,保障调查成果质量。

把数据真实作为调查的生命线,建立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按照“口径可比较、数据可分析、差异可处理”原则,对国家下发的县级不一致图斑数据,逐项分析、开展调查,并坚持边调查边应用,确保调查数据的可比性和延续性。采取“县级自检把关、市级全程监理”的工作机制,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技术力量强、质量把关严的单位作为监理,并明确其不得参与全市域调查,杜绝“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参与国家级试点县调查的专家,对工作路线、调查方法、组织实施机制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解,明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增强调查一线骨干、核查和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为高标准推动国土调查工作提供保障。

国家确定我市鹿泉区为“三调”工作示范先行县(市、区),率先全面启动“三调”工作。通过先行,市三调办注重探索和收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方式方法,组织全市系统相关人员和各县(市、区)“三调”中标单位,由鹿泉区调查单位详细讲解了在“三调”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困惑、难点,以及在实际调查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便其他县(市、区)少走弯路,提高效率,努力把先行优势转化为技术优势、质量优势,把先行开展调查积累的经验转化为全市经验,以点带面,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为确保全市按时高质量完成“三调”打好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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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在线核查。

技术赋能确保真实

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生命线。国务院三调领导小组多次研究部署,强调“尽可能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减少可能出现的人为干扰,千方百计提高数据质量。”道出了确保“三调”成果生命线背后的高新技术支撑。

“三调”从开始设计技术路线图时,就已经将“互联网+”“3S一体化”、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这些新兴的信息技术考虑其中,用高新技术赋能,支撑国土调查、核查,乃至检查、督察,守好“三调”数据成果真实性这条“生命线”。

我市在“三调”工作中采用的先进技术和做法主要包括:

一是采用国家下发的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保证调查精度。

二是采用国家统一的“国土调查云”平台,充分发挥了遥感、卫星定位、云技术、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的综合技术手段,实现了快速调查、远程传送、实时复核、云计算数据处理,保障举证工作的可靠性。

三是针对我市山区、半山区实际情况,利用“国土调查云+小型无人机”举证技术,解决了部分图斑调查举证难的问题,提高了调查成果的质量。

四是充分发挥“国土调查云”在“三调”外业调查核实中的作用,尤其“云查询”可提供土地调查分类、权属、基本农田、规划、影像、审批备案、自然保护区,为各级行政人员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同时,在保证调查成果质量方面,对依据遥感影像难以确定地类的图斑,以及实地现状相对国家预判结果发生变化的图斑,由县级三调办组织调查人员拍摄现场举证照片。对依据遥感影像不能区分是建设用地还是设施农用地的建筑物图斑,还要拍摄内部举证照片,所拍摄的照片包含拍摄地点、拍摄方向,以及拍摄时间等信息,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实时传输到国土调查云上。省级和国家核查技术人员从云端下载这些举证信息,通过在线互联方式指挥查看图斑实地现状,询问有关情况,判定图斑的正确性,在线调度中进行的视频交流能够带着位置和方向,对核查判定地类起了决定性作用。“互联网+在线核查”用于先后开展的省级和国家级核查,难以到达的区域则采用无人机拍摄进行举证,最大限度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确保调查成果质量。

基于“三调”全流程的严格质量管控,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我市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全市各类国土资源家底,建立了国土调查数据库。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三调办采取一系列措施,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模式,采用线上办公、远程指挥等形式开展内外业调查和人员管理,并采用多种防疫措施,保障调查工作的进行。经过各级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努力拼搏,我市按期提交了成果,全面完成调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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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调查云平台。

成果丰硕应用广泛

“三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三调”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维,清晰掌握自然资源的本底基数,坚持调查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全面摸清现状和变化情况,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划定提供支撑,为有效实现国土用途管制,优化国土开发格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

三调成果的共享应用正在积极推进: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已充分利用“三调”成果作为体现国土空间唯一性的一张底图。同时,根据不同的管理需要,可提供给各有关部门共享应用的“三调”成果数据库。下一步将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的整合、集成与建库,形成物理分散、逻辑一致、动态更新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时掌握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及变化情况,不仅有效支撑起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各项管理的业务需求,也为我市“十四五规划”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服务发展擘画蓝图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市正在用“一张底图”绘制发展宏伟蓝图。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产业布局、文旅建设、路网交通都有了更科学的定位。

滹沱湿地,环境旖旎;古城正定,文蕴引力;塔元庄村,引领乡村样板;平山北庄村,赓续红色基因;高铁公路纵横,交通畅通便利;二环内“减法”、二环外“乘法”的空间规划,让城市布局更有魅力!

滹沱蜿蜒,与我良田;滹沱壮阔,再扬风帆。省会已吹响新时代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号角,将以崭新的面貌加速融入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一幅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的壮美画卷正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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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业无人机拍照举证。

石家庄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市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依据省下发的调查界线,我市采取“统一组织、分工合作、共同参与、示范先行”的方式,全面采用国家提供的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按照国家统一的分类标准、规程、规范,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落实全流程质量管控措施,历经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用时3年,投入千余人参与调查,汇集了92.03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形成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三调”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55.83万亩。其中,水田0.17万亩,占0.03%;水浇地553.28万亩,占84.36%;旱地102.38万亩,占15.6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35.36万亩,占81.6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2.35万亩,占7.9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6.62万亩,占8.6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40万亩,占1.5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10万亩,占0.17%。主要分布在行唐县、藁城区、赵县、平山县、无极县等5个县(区),占全市耕地的44.75%。

二、园地148.21万亩。其中,果园147.57万亩,占99.57%;其他园地0.64万亩,占0.43%。主要分布在赞皇县、晋州市、赵县、行唐县和鹿泉区等5个县(市、区),占全市园地的69.94%。

三、林地569.5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70.71万亩,占29.97%;灌木林地204.63万亩,占35.93%;其他林地194.20万亩,占34.10%。主要分布在平山县、井陉县、灵寿县、赞皇县等4个县,占全市林地的79.92%。

四、草地127.41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127.41万亩。主要分布在平山县、井陉县、灵寿县、行唐县等4个县,占全市草地的81.78%。

五、湿地9.48万亩。全部为内陆滩涂9.48万亩。主要分布在深泽县、井陉县、无极县、新乐市和灵寿县等5个县(市),占全市湿地的57.53%。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12.64万亩。其中,城市用地45.33万亩,占14.50%;建制镇用地41.13万亩,占13.16%;村庄用地208.29万亩,占66.62%;采矿用地11.62万亩,占3.7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27万亩,占2.00%。

七、交通运输用地53.7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63万亩,占8.61%;轨道交通用地0.22万亩,占0.42%;公路用地27.24万亩,占50.70%;农村道路20.90万亩,占38.90%;机场用地0.74万亩,占1.3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5.27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3.70万亩,占42.89%;水库水面18.29万亩,占33.08%;坑塘水面3.58万亩,占6.48%;沟渠4.65万亩,占8.42%;水工建筑用地5.05万亩,占9.13%。主要分布在平山县、灵寿县、井陉县、鹿泉区和行唐县等5个县(区),占全市水域的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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