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14天就作出破产裁定,浦东法院帮助小型“僵尸企业”快速退出市场
原标题:仅14天就作出破产裁定,浦东法院帮助小型“僵尸企业”快速退出市场来源:上观新闻
从收到破产清算申请,到作出裁定受理、指定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企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成立以来受理的首起案件,仅用时14天就走完了上述所有程序。近日,上海悠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钱慧从法官手中拿到(2022)沪0115破1号民事裁定书时,不禁连连感慨:“效率太高了。”
作为全国首个直辖市基层法院破产审判内设机构,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于今年1月7日正式成立,1月10日,悠宜公司正式向法庭申请破产清算。收到案件材料后,法官第一时间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庭谈话,审查案件是否符合破产清算条件,保证案件处理高效及时。
法官很快查明,本案中债务人账目资产少、已知债权人仅1人,破产审判庭依规立即启动简易破产程序,帮助小型“僵尸企业”快速退出市场。根据申请材料,悠宜公司已资不抵债,不能到期清偿债务,具备破产原因。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破产案件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财产状况清晰,且具备“债务人账面资产为一千万元以下、已知债权人为三十人以下、已知债务总额为一百万元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先行适用简易破产程序。
1月24日,上海浦东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悠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市高院随机摇号结果,浦东法院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破产管理人,接管悠宜公司的各项事务,并同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债权申报公告。当天,法院就向管理人送达了受理裁定书以及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债务人和管理人现场将营业执照、公司印章和财务账册等资料进行了交接,并将尽快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栏目主编:王海燕
本文作者:王闲乐
文字编辑: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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