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经济促投资,六省发布1号文、2号文,有哪些新看点?

2023-01-28 18:15:34 - 贸易金融

(明树数据研究团队整理)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大背景下,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对经济产生积极影响,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进一步扩大内需,带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近日,江苏、浙江等六省已发布1号文、2号文,其中从行政审批优化、结构性金融工具支持、财政资金补助、重点项目规划推进等多方面进一步推进稳经济措施,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强区域间基础设施联通、政策性金融加大对符合国家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的融资支持、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领域落实具体工作。以下为广大读者梳理了六省1号文、2号文有关基础设施投资政策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苏省

支持客运枢纽向城市综合体转型,统筹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打造城市综合体。在保证交通基本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适度拓展车辆租赁、旅游集散、邮政快递、商务会展、贸易金融、文化休闲、购物餐饮等功能,促进交通与关联消费产业集聚发展。加大对纯电动船舶发展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港口集团)

加大对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可由地方政府根据职责权限作出承诺,制定并试行用地承诺制,在地方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探索采用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等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推行工业用地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出让等供应方式,鼓励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

强化市县重大项目资本金配套,支持地方符合条件的项目更多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鼓励项目法人和项目投资方积极争取国家结构性金融工具,通过发行权益类、股权类金融工具等,多渠道规范筹措项目资本金。支持公路、铁路、城建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当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

浙江省

加快谋划盯引一批重大项目。主动对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紧紧围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公共服务“七优享”,省市县三级协同,积极谋划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

加快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围绕新建项目开工率一季度达到30%、二季度达到65%、三季度达到85%的目标,全力打好重大项目协调例会、集中开工、督导服务等扩大有效投资“组合拳”,推动新建项目应开尽开、能早则早。迭代省主导的重大项目机制,筛选一批跨区域跨流域跨周期、投资规模大、多年想干而未干成的重大项目,由省政府领导联系,实行一项目一方案,力争实现项目新开工或前期重大突破。第一批安排杭州地铁四期、金七门核电一期、安华水库扩容提升、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国家医学中心等251个新建项目,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2729亿元。

第一批安排通苏嘉甬铁路、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东苕溪防洪后续西险大塘达标加固工程、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衢江抽水蓄能电站、湖畔实验室、省全民健身中心等540个续建项目,确保2023年完成投资5608亿元。

四川省

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片区土地综合整治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政策性农业担保体系建设。

辽宁省

稳经济促投资,六省发布1号文、2号文,有哪些新看点?

云南省

大力发展口岸经济。在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前提下,单列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50亿元以上,支持磨憨、瑞丽、河口等沿边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省级财政分别安排5亿元、2亿元、2亿元,用于支持磨憨、瑞丽、河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预算内资金安排5亿元,支持磨憨国际口岸城市高标准建设。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安排10亿元左右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加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力度,其中3亿元用于“骏马奖”评选奖励。安排40亿元左右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重点用于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口岸发展、创新创业等领域项目建设。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320亿元,省级财政安排70亿元,持续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省级财政安排18.6亿元,推进铁路“建网提速”工程。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加大新建机场建设支持力度。省级财政安排4.2亿元,支持民航“强基拓线”工程。省级财政安排33.8亿元,支持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管养。省级财政安排6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巩固提升”。力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130亿元,省级财政安排29.4亿元,支持“兴水润滇”工程深入实施。省级财政安排30亿元,支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省级财政安排24亿元,持续加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开展美丽河湖奖补,支持拉市海、纳帕海、普者黑保护治理等。省级财政安排2亿元,支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筹集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200亿元以上,撬动各类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确保2023年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500个以上、城镇棚户区改造6万套、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万套以上,新建改造燃气、供水、排水管道6000公里以上。各类资金优先支持前期工作扎实、成熟度高、综合效益好的项目。从省级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以奖代补资金,对2022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功典型案例涉及的县、市、区给予奖补。

加快推进“五城”共建。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谋划一批符合政策导向、投资方向的建设项目,确保每年有进展、见实效。省级统筹不低于50亿元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按照“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对“五城”建设中成效明显的县、市给予支持。鼓励各地积极申报“五城共建重点县”,对积极申报并确定为“五城共建重点县”的10个县、市给予政策和项目重点倾斜支持。

加快提升中老铁路沿线发展能级。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对在云南省内铁路货运场站集结和分拨、经中老铁路发送和到达的跨境货物运输予以补助。继续落实“公转铁”补贴政策。动态调整中老铁路沿线开发三年行动目标和项目库,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安排5亿元,支持沿线开发重点项目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

建设高铁枢纽城市。加快推动呼和浩特至包头高铁、呼和浩特至朔州至太原高铁、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铁项目,规划建设以呼和浩特市为中心、贯穿自治区东西部的高铁通道,着力构建呼包鄂乌1小时交通圈、生活圈,形成以呼和浩特市为枢纽的高速铁路网。

打造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完善呼和浩特新机场周边路网,启动实施新机场与高铁、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快速接驳工程,积极推动市域铁路机场线前期工作,实现航空与公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加大国内、国际航线拓展支持力度,打造航空集散中心。

构建高速公路网。加快建设S43机场高速公路、S29呼凉高速公路和S27呼鄂高速公路等项目,支持启动实施呼和浩特新机场至清水河、呼和浩特至武川高速公路。

加快城市高架快速路网建设。加快实施大唐托电等热源入呼工程。落实用水指标,分期实施引黄入呼三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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