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津南区九酒家园饭庄不合格食品(汤盆)的核查处置情况

2022-11-29 11:37:38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天津市津南区九酒家园饭庄(张锡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天津市津南区九酒家园饭庄不合格食品(汤盆)的核查处置情况

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SC22120000001832829)和检验报告(SJJD-00889-2022),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天津市津南区九酒家园饭庄(张锡华)经营的汤盆(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汤盆(服用餐饮具)(抽样单编号:SC22120000001832829,清洗日期:2022-08-29,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核查,当事人使用的汤盆(服用餐饮具)已于抽检当日使用完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规定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使用的汤盆(服用餐饮具)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当事人所使用的餐碗不合格是因为使用洗涤剂进行清洗时未完全洗净造成的,现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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