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装修好的房子竟出现在同行的宣传视频里
2024-11-29 03:09:37 - 三湘都市报
三湘都市报11月28日讯 刚为客户装修好房子的甲装修公司,却在短视频平台中看到房子出现在其他装修公司的视频中,对方还移花接木宣称是其公司装修的,作为广告揽客。甲装修公司认为同行存在不正当竞争,起诉至法院并索赔。今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该案,法院判决侵权方赔偿1.8万元。
今年1月,衡阳市甲装修公司与客户签订了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公司对其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完成后,客户很满意,小区中也有不少人上门参观作为参考。很快,甲公司工作人员在短视频平台发现,乙装修公司发布了这套房子的视频,宣称这套房子是其公司装修的,甚至还对房子各个项目做了详细的介绍。
“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太过分了。”甲装修公司认为,乙装修公司不正当竞争,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遂起诉到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两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均包括住宅装饰装修,经营范围存在重合,双方互为竞争关系。被告将原告装修的室内房屋工程作为自己的装修房屋工程进行介绍,并将视频发布在其自行运营的短视频平台中,这一行为容易引人误解,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涉案房屋装修工程是被告施工完成的,属于不实宣传。被告的行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被告的装修工程的性能、功能、质量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增加选择被告服务的可能性,减少原告的交易机会,对原告造成竞争上的不利。该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市场竞争地位、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乙装修公司赔偿原告甲装修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1.8万元。(文中甲、乙装修公司均为化名)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钟亚芝 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