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深夜被广告吸引买迷药 自己迷糊被骗2万
转自:南通公安
网购是年轻人经常使用的购物方式,在无所不能的网络世界里,只要是你能想到的商品,网上基本都有得卖,甚至包括一些违禁品。在南通打工的外地小伙路某鬼迷心窍,竟然想在网上购买“迷魂药”,最后却被骗了数万元。
真实案例
路某半夜睡不着觉
准备找些免费小说
进行阅读以便助眠
随即打开uc浏览器
不料却被弹窗广告所吸引:
“花xx元下载xx
app,有声读物,终身免费”
通过弹窗路某下载了
一个名为“yiy”软件
该软件声称可以购买一种新型迷药
这引起了路某极大的兴趣
点开软件后
路某便在软件内下了两单迷药订单
随即就有客服小姐姐
主动添加路某微信
客服声称需要物流发货的话得
再完成一单大额订单
才可一起打包发货
于是路某便没多想
用微信给客服转去了三笔金额
随后客服便把仓库管理员的微信推给路某
仓库数据员称
数据异常还得再刷一单
于是路某便给仓库数据员转去7500元
没过多久仓库数据员
告诉路某数据异常
得再补两笔金额
头脑发热的路某没有多想
又转去12500元
当数据员还想让路某
再转去25000元时
路某这才清醒过来
遂报警求助
关于迷药:法律红线碰不得!
近年来,网售迷魂药、迷奸药产业链曾被多次揭露,引发强烈关注。在这些网售迷药中,大部分都是名称繁杂,但多以安眠、镇静、麻醉功能为主,实际成分多为三唑仑、氯硝西泮、氯胺酮或者γ-羟基丁酸等。这些产品实际上都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的一类、二类精神药品品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这类药品只能适用于医学治疗等正常合法渠道内,所以千万别想什么“歪路子”,违法!
同时,有些迷药属于新型毒品,只要销售就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而制售一些宣称能够催情的药丸、药水,也会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迷药的法律风险说到这,大家应该心中都有数了。如今网络发达,大家在思想上尤其要绷紧一根弦:谨慎网上交友,多留个心眼,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同时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尽量保持警惕!
警方提醒
网上兜售、购买“催情水”“迷药”
属违法行为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参与其中
更要警惕诈骗分子
以此为噱头实施诈骗
来源:南通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