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设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是否应当成立专家组?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2023-03-29 10:58:0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关于“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设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是否应当成立专家组”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3月28日作出回复。

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设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是否应当成立专家组?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问: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七条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未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专家组,承担地方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

问: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可以设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设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是否应当成立专家组?

总局回复:

您好!相关领域没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在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组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成立专家组。

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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