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禁产禁售禁烧祭祀用品”工作
转自:保定发布
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我市全面启动“禁产禁售禁烧祭祀用品”工作
清明节将至,倡导文明祭祀新风,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保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六部门于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禁产禁售禁烧祭祀用品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火最关键期,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期间“禁产禁售禁烧祭祀用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防范措施,密切部门协作,突出环京林区、环雄安新区林带、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坟墓集中区和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盯住源头管控、隐患排查、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等关键环节,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通知》明确,各地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农业农村、公安、市监、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重点对丧葬祭祀用品商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流动摊点依法进行查处。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组织护林员、检查站、巡逻队、瞭望哨等各类防控力量全员上岗到位,进山入林卡口严格执行“四不放行”,严格收缴火种和祭祀用品,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隐患;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祭祀安全管理,组织清理坟头及周边区域可燃物,对各类集中祭祀场所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清明期间集中开展打击违法生产、销售祭祀用品专项行动;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祭祀用品引发火情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压实禁烧责任,加强现场督查,抓好常态监管,落实好露天禁烧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协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依法严查野外吸烟、上坟祭祀、燎地边、故意纵火行为,通过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起到有力震慑作用。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要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全面加强预警监测,做好应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