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余份调查问卷!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

2023-03-29 20:29:0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工网

为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组织调研组,对全区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和权益保障工作开展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多地,召开15场不同类型的专题座谈会,走访了54家新业态企业,发放和收回职工调查问卷7000余份。

7000余份调查问卷!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

基本情况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情况。截至2022年9月底,全区新业态企业4400余家,各类新就业劳动者13万余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性别上以男性为主。男性占比74.69%,女性占比25.31%;二是在年龄结构上以“80后、90后”为主。26岁至35岁和36岁至45岁占比最大,分别是37.06%和37.44%;三是户籍特征上以本地劳动者为主,占比为78.81%,农村户口占比53.63%,略高于城镇户口;四是学历上以高中水平为主。高中学历占49.4%(含中专等同等学历),初中学历占比为24.17%;五是大部分无职业技能等级,占比为76.04%;六是中共党员占比较少,绝大多数未加入任何党派。

建会入会工作基本情况。目前,全区已经成立物流、快递等新业态行业工会联合会83个,单独建立新业态企业工会1596个,65.5%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了工会。一是快递行业加快建立工会组织。通过建立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和快递企业自身成立基层工会两种形式,有80%的快递员加入了工会组织。二是货车司机建会入会进展良好。以货运公司、工业园区、大型市场、物流园区为依托实施单独建会和区域联建,组织货车司机入会。三是网约车司机建会率和入会率不高。部分网约车平台公司对建立工会组织存在抵触情绪,网约车司机跟平台直接签订用工协议,而平台公司一直未建会,已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主要是平台企业的合作商。四是外卖配送员建会入会有了很大突破。各级工会除了采取“重点建、联合建、兜底建”模式之外,创新入会模式。截至2022年8月底,全区外卖配送员约1.5万人,加入工会组织的有1万余人,占比为66.7%。

权益保障基本情况。整体上看,平台自营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实现较好,与第三方合作类较差,众包型最低。自营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多数与平台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用工相对规范,工资、社保等劳动权益基本能够得到保障;劳务派遣类和外包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劳动成本支付链条由原来的“企业—职工”延长为“平台—企业—职工”,劳动者应得劳动权益大打折扣。众包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由于平台企业实际支付的是“服务费”而非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岗位培训在内的综合劳动成本,这就使其劳动所得处于“地板价”状态。问卷调查统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月收入在3000元至5000元的占比为50.22%,5000元至8000元的占比为29.17%。一线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的收入高低直接与收派量挂钩,普遍没有加班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收入的满意度整体来说较高,认为“非常满意,准备一直从事”的占36.14%,认为“满意,短时间内不会换工作”的占41.90%。

党建和思想引领情况。问卷显示,新业态企业21.99%的企业建立了党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思想状况总体稳定,60.74%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加入中国共产党有意愿,对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方针高度赞同。近7000名受访者中,83.74%对目前的生活感到满意,86.18%认同靠劳动能过上富裕的生活,81.2%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思想较为稳定。

7000余份调查问卷!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

调研组深入物流园区结合“送清凉”开展慰问活动。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建会入会方面。新业态企业建会存在一定阻力,特别是网约车企业、外卖配送企业建会难度更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相比传统就业劳动者加入工会意愿不强。主要原因表现为:一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方式的分散性是建会难、入会难的客观原因。一方面,由于新就业形态的特点,跨地区流动频繁,会员流失现象比较普遍。另一方面,按照属地就近原则,以地域单位(企业)为主的建会模式在新就业形态下遇到了挑战。即便推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入会,最终目的仍是督促指导企业筹建工会,导致平台企业建会与传统的属地管理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二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工会的认知度不高,是建会难、入会难的主观原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农民工占半数以上,异地就业流动性大,就业不稳定,也不考虑入会。三是会籍管理、经费保障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难度。受经济形势的影响,一些中小企业关停并转,农民工返乡回流增多,而会员会籍管理工作还没有适应会员流动分散的情况,造成部分会员流失。新业态企业工会由于难以落实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经费提取,且未能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收取工会经费,推进相关工作没有工会经费来源,仅靠上级工会补贴难以持续。

权益维护方面。常态化超时工作,社会保障不完善,劳动安全保障水平低,民主权利难以保障,职业技能提升空间窄。劳动关系难以认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者权益缺乏法律保障。其主要原因为:一是新业态行业超时工作成为职业共性。调查显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每月平均工作25天以上的占比62.96%,每周平均工作在40个小时以上的占比58.5%,除货车司机外,其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以收派量标准计算收入,休假制度难以落实。二是新业态行业在劳动用工形式、劳动关系契约化程度等方面参差不齐。从调查情况来看,不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由于管理模式不同,其劳动关系存在较大差异。邮政、京东、顺丰、德邦等快递企业管理体系相对完善,用工规范,缴纳社会保险相对比较正规,而其他快递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情况一般;网约车司机和外卖配送员与公司之间一般签订劳务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率极低。货车司机用工多元化,绝大部分新业态企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缴纳人身意外险,用于意外事故赔付。总体而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缺乏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抵御风险能力弱,存在较大的隐患。

管理培训动力不足,员工发展受限。新业态企业主要进行安全常识和平台规则培训,其他技能培训几乎没有。多数平台的上岗培训内容主要是平台规则以及APP使用,涉及业务技能培训的很少。劳动者主动参加技能培训的动力也不足,以外卖配送员为例,这个群体职业技能性不强,其工作又是高度流动和分散的,每天工作就是拼速度抢时间,参加技能培训成本高,影响收入。技能培训不足,影响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技能的积累和职业空间拓展,这使得绝大部分人普遍认为新业态领域工作有市场而没前途。

有的平台规则加重了劳动安全风险。各大共享平台为了占领市场先机,采用各种手段不断迫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速增效。美团外卖不断提升智能配送水平,每单配送时间大幅度缩减。饿了么的蜂鸟配送平台以“准时必达、超时秒赔”向消费者作保证。各平台对效率的不断迭代升级和过度追求,迫使广大奔波在户外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处于更大的劳动安全风险之中。为了在规定时间送达订单,多数外卖员存在逆行、抢行、骑车打电话、骑车看手机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劳动安全保障问题已经成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共享经济模式下劳动关系存在较大不同。平台运营公司认为自己不是雇主,劳动者不是雇员,平台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因此,平台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模糊难确定,导致平台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仅签订劳务合作协议,致使其劳动安全、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教育培训及休息休假等相关内容权益难以保障。问卷调查显示,仅有36.3%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签订了劳动合同,大多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程度低。另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表面看比较自由,实际自由度是有限的,平台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提供了一个对劳动者而言更为隐蔽且严苛的监督渠道。

缺少有效话语权,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调研发现,无论是在平台和第三方企业制定相关劳动管理规定的环节,还是在相关规定调适环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缺少有效话语权。在制定相关制度环节,包括劳动报酬的构成、劳动标准的制定、平台费用的提取比例、单项订单的价格、劳动监管中奖惩制度等,不论合情合理合法与否,均主要由各共享经济平台主导,较少征求劳动者意见。

7000余份调查问卷!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

对策建议

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律政策体系。一是合理区分、界定各类新就业形态用工关系。建议出台新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和方法,突出企业(平台)用工特点在劳动关系认定中的作用,建立实质审查标准。推动适时修订《劳动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中对用工灵活性有较大限制的条款,进一步明确政府、平台、相关企业、务工人员在新就业形态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探索增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作为特殊劳动法律保护主体,加大对平台、企业转移经营风险、逃避用工责任的规制力度。二是从法律层面有效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建议有关部门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取劳动收入、劳动时间及休息权、劳动安全保障权等基本权益纳入劳动法律政策体系,从法律层面把薪酬保护、劳动时间、劳动安全同劳动权益、用工性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及对企业的监管统一起来。劳动收入方面,可适时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支付形式、支付周期、支付时间,要求企业(平台)与务工人员平等协商服务价格、提成比例、劳动收入,并在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或合作协议中予以明确。在工伤保险方面,可在坚持“雇主缴费”的原则上,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用工主体和个人缴费方面明确相应的法律规定和途径。三是发挥司法判例的实践指引作用。建议司法部门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法院的判例对平台用工等新型用工行为进行引导,明确劳动关系从属性认定的统一标准,使平台和务工人员明白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劳动关系、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劳务关系、什么情况下认定为合作关系。建立基于互联网交易特点的劳动关系测试体系,避免同样的事实在不同案件中被赋予不同的意义,从而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为将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奠定基础。

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一是提升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服务水平。建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需求为导向,加大对相关行业的管理服务力度。针对快递业,邮政管理部门应着力推进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快递封装用品、收派件提成标准等国家标准,并做好标准执行的监督工作,确保国家和行业出台的利好政策能够落实到底,不断提升行业发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针对大货车运输业,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引导和规范无车承运人等物流平台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中小物流企业的联盟作用、引导货运业集约发展;进一步规范路检执法,清理不合理收费,加快推进相关资质的网上办理、异地年审、网上年审等便民措施,简化资质办理和年审手续。在子女入学、公租房等公共服务方面,加大财政投入供给,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议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通过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助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权益的保障。如建立针对平台工作交易特点的特别社保系统,实时按单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探索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伤保险制度,从优化工伤保险制度出发,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现行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积极引导新业态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商业保险,为从业人员提供人身意外保障。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交通、邮政、交警、工信、统计、工商、人社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健全新业态领域信息沟通、数据共享、协调处理制度,建立新业态企业联合工作机制,对新业态行业开展全区性统计和分析,全盘掌控我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动态,加强行业监管检测,提升服务水平。

大力推进新业态领域建会入会工作。一是坚持党建带工建的工作思路。发挥工会组织主导作用,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建会工作格局。二是大力推行头部企业重点建、区域行业联合建、乡镇街道兜底建模式,重点突破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单独建会和行业网络平台本身建会,通过企业(平台)总部规范建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下属企业建会的指导。将行业(区域)工会作为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的重要渠道,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建设一批以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主的市、县级行业工会联合会。三是创新工会组织管理手段。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把分散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聚集度高且流动频繁、工会覆盖不到的各类园区、社区及楼宇等地增设职工服务站,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服务和权益保护,进而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组织。四是创新入会方式。坚持“先服务,后入会”的工作思路,在全区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信息录入系统中设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属模块,逐步将其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关系流动接转机制,广泛地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收到工会中来。充分利用智慧工会“码上”入会、法律服务、帮扶救助等服务模块,助力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

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建议设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建设专项经费,列入本级工会年度预算,保障工会联合会正常运转。督促各级地方工会要加大对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的经费投入和使用力度,积极协调地方财政补贴,健全工会经费对下补助机制,把更多的经费用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身上。

持续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工作。一是在提高技能上有作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培养和技能培训,根据行业发展和技术要求以及务工人员的培训需求,和政府部门合作,充分发挥线上、线下教育基地等阵地作用,深入持久地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继续教育、在职培训活动,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二是加强维权机制建设。指导新业态领域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签订,加大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力度,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让广大职工有更多获得感。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探索建立传统协商模式与互联网相结合的协商模式。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相关方案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与新业态领域用工模式及劳动特点相适应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员工体检、疗休养等制度。三是持续开展工会会员普惠性服务。将所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普惠服务,推进“司机之家”“快递员之家”等工会“实体+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方便快捷、务实高效的新业态领域服务新通道。

(原载于《中国工运》2023年第3期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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